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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亳自然资规告字(2022)15号
****政府批准,****决定公开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2、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2022-33 | 京九东路东侧、药都大道以南、神农大道西侧、杏仁**侧 | 54511.0(81.767) | 商住(商服比例不大于5%) | ≤2.0 | ≤25%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18760 | 3760 | 100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将在2022年11月21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21日,到****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21日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1月21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22年11月29日17时。
六、挂牌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1日上午10时止,拍卖时间为2022年11月24 日上午10时,地点定在****三楼。
七、其他
(一)该宗地含配套建设的地下车位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人防工程)。
(二)该宗地竞得人须按照《**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亳政办秘〔2022〕22号)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配建装配式建筑。
(三)按照**省关于印发《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和《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建标〔2022〕60号)文件要求,该宗地内需按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得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民政部门;需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卫生健康部门。
(四)该宗地不动产登记推行"交房即发证"。
(五)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土地竞买保证金缴至:
开户单位:**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410****00018
开户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340********050596374
开户行:****营业部
账号:271********00003553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51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061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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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日
换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