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邯永自然资规告字[2022]10号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
(年)起始价
(万元)竞买保证金
(万元)增幅价款
建筑密度或系数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米)
YN2022-36刘汉乡北**村北27511.74二类工业用地≥45%≥1.0≤10%≤245****516055万元或5万元的倍数
YN2022-37北外环**、西段庄村东南、东瓜井村西南188830.67仓储物流用地≥50%≤2.0≤10%≤245********2375万元或5万元的倍数
YN2022-38通赞路以西、瓷都大道以南、纬三路以北28117.52二类工业用地≥45%≥1.0≤10%≤245****516755万元或5万元的倍数
YN2022-39通赞路以西、瓷都大道以南、纬三路以北30003.60二类工业用地≥45%≥1.0≤10%≤245****617865万元或5万元的倍数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此次公开出让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1月21日到******交易中心(交易组织科307室)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1月21日,到******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16时之前(指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及时向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通知其按时参加竞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交易中心。本次挂牌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9时至2022年11月23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3、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5、保证金进账单位(人)名称必须与竞买单位(人)名称一致。
6、地块形状及四至位置,以出让人提供的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成果表或宗地面积量算表为准。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具体规划条件,具体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各宗地规划条件,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7、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上及地下如有建(构)筑物、树木、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竞得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8、挂牌过程中,如竞买出现溢价,需当场缴纳,否则最终竞价结果无效(详见地块出让须知)。
9、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10、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服务中心三层)
联系电话:0310---****125、****026
联系人:范先生 赵先生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030********00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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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