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字镇凤舞九天六期安置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重新招标)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十字镇凤舞九天六期安置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重新招标)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P33页:企业实力及资信:6、所投电梯型号制造商已投入使用的国内电梯试验塔(测试塔)高度超过(不含)220 米的得 5 分;超过(不含)180 米的得 3分;超过(不含) 150 米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已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第三方完工证明材料以及试验塔已经投入使用的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中标后实地考察。招标人要求以所投型号制造商电梯试验塔的高度作为评分项并不能体现制造商产品制造实力,目前有的一线电梯如:东芝电梯、富士达电梯、奥的斯机电电梯试验塔高度均在120米左右,如二、三线电梯品牌康力电梯试验塔高度达到288米:招标人以制造商试验塔高度作为制造商企业实力评分要求判断制造商实力是没有说服力的,更体现不了制造商实力。对于该项目招标人最终目的是招到更优质电梯品牌,而不是选择制造商试验塔高度来决定其实力,体现制造商实力一般具有国家五部委颁发的证书来证明制造商实力,政府权威部门对于电梯试验塔的高度并未出具相关的证书或证明,招标人要求提供已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第三方完工证明材料和投入使用的承诺函,完全没有说服力。以上要求违反了《**市公共**交易负面清单》第30条:“要求投标人(供应商)提供产品某一部件授权函或检测报告的”和《**市公共**交易负面清单》第50条:“将产品中某一部件的检测报告作为评分条件”为强制禁止性内容。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2022【新修全文】第五条依照招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建议招标人取消此项。
回复:本项目考核试验塔高度旨在考察电梯制造的实力,与本项目履约相适应,并非将产品中某一部件的检测报告作为评分条件,故未违法《**市公共**交易负面清单》。本项目满足的供应商具有多家以上,未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故本条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P33页企业实力及资信:2、投标人管理体系(满分 3 分):提供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公司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3 分,提供两项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由于各家电梯制造商组织架构管理不同,****公司无需办理单独的体系认证,****公司的体系认证,此项要求并不能完全体现售后服务机构具有优质的售后服务及维保水平。以上重复要求,建议招标人修改为:投标人管理体系(满分 3 分):提供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3 分,提供两项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回复:本项考察投标人管理能力,体现投标人综合实力,与本项目履约能力相适应,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P33页企业实力及资信:8、投标人所投品牌整梯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并满四年的得5 分,满二年的得 3 分,其余不得分。备注:此证书必须颁发给所投品牌整梯制造商,即与投标品牌制造商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制造商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近几年**市区域电梯招标对(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都没有年限要求,只提供符合要求的(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即可。为什么要设置年限为满4年,而不设置10年或20年为限呢,很明显倾向于某个电梯品牌而为此设置的年限,《**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资格条件第9条:“国家、****机关颁布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未强制使用的资质、认证作为资格条件”为强制禁止性内容。建议招标人取消年限要求。
回复:****实验室的具备CNAS认证时限,旨在考察制造商的检验研发实力,与项目履约相适应,且满足的制造商具有多家及以上,且作为打分条件,并非作为资格条件,故未违反《**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资格条件第9条。
4、招标文件P34页售后服务:1.售后服务点:投标人或所投电梯制造商在项目周边****公司,****公司注册成立达6年及以上,能提供常年设 365 天×24小时服 务专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承诺接到应急服务通知后 2小时内能到达现场。满足上述基本 条件外另具有有效的客梯维修 A 级(A1 或 A2)资质的得 3 分,B 级得 2 分,C 级得 1 分。 疑问:招标人****公司注册成立达6年及以上,****公司售后服务机构一般都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管理局对于电梯监管措施完善和建立了售后管理服务平台,为什么要为6年为限,而不是10年或20年为限呢,很明显以****公司是6年为基础,《**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资格条件第5条:“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的从业经验达到多少年以上的”为强制性禁止性内容。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或所投电梯制造商在项目周边****公司,****公司能提供常年设 365天×24 小时服务专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承诺接到应急服务通知后 2小时内能到达现场。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另具有有效的客梯维修 A 级(A1 或 A2)资质的得3分,B 级得2分,C 级得1分。
回复:本项考察投标人售后服务能力,与本项目履约能力相适应,且本条为打分条款,并非资格条件,未违法未违反《**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P34页电梯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1)安装工艺详尽、能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 实际情况,安装方案切实可行;(2)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保证安装质量的措施详尽、 可行,符合考虑本项目实际;(3)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有保证工期相关针对性措施,工期制定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合理;(4)其他相关安装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等内容详尽、合理。综合上述条款,得1~6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疑问:此项电梯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分值设置要求跨度过大,《**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资格条件第39条:“提出先进性、稳定性、成熟性等模糊表述,并规定由专家自由打分”和《**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资格条件第42条:“将交易文件中未写明或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作为评审依据的”为强制性禁止性内容。此次招标为体现公平公正竞标原则,建议招标人合理分值设置。
回复:本项考察投标人施工组织能力,与本项目履约能力相适应,未违反《**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P36页商务标评审 :招标人设置最高报价限价,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高于 (含等于)最高报价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B 值为技术标得分前 3 名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末位得分相同的,则同时计入 B 值计算)2、评标基准价 J= 最高投标限价*P*K+B*(1-P),K 值: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阶段进行抽取,K 从(0.82、0.81、 0.80、0.79、0.78)共 5 个系数中连续抽出 3 个系数 K1、K2、K3。K=(K1+K2+K3)/3P 值: 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阶段进行抽取,从(0.75、0.8、0.85、0.9、0.95)共 5 个系数中连续抽 取 3个系数 P1、P2、P3,P=(P1+P2+P3)/3。3、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每偏高 1% 扣 0.2 分,每偏低 1%扣 0.2 分,不足 1%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4、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J) /J*100%。5、上述计算过程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 2 位小数。 疑问:1、B 值为技术标得分前 3 名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末位得分相同的, 则同时计入 B 值计算),此条设置未体现招标法第五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议招标人修改为:B 值为技术标所有家数合格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现场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有效评标价,剩余有效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 2、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每偏高 1%扣 0.2 分,每偏低 1%扣 0.2 分,不足 1% 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此条扣分系数比例偏小,很容易造成投标人商务标串标和高价中标的机会,****政府财政资金及降低串标的可能性,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一般商务标平均值每高一个百分点应比每低一个百分点双倍扣分,建议招标人调整: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每偏高 1%扣 1分,每偏低 1%扣 0.5分,不足 1%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 P33、6 所投电梯型号制造商已投入使用的国内电梯试验塔(测试塔)高度超过(不含)220米的得 5 分; 超过(不含)180 米的得3 分;超(不含) 150 米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已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第三方完工证明材料以及试验塔已经投入使用的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公章。国内电梯试验塔(测试塔)高度在 220 米以上的,只有几家能满足,**600****公司,只有几家能满足,这个具有排斥大多数潜在投标人,试验塔的高度也决定了企业的规模,此项设定违反了**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第 36 条将投标人资格条件、企业规模条件作为评分标准的。应该把试验塔的高度降到100-150 米作为打分。
回复:详见答疑回复第1条。
8、P33、7 所投电梯型号系列及品牌满六年及以上的得 5分,满三年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所投型号系列型式试验报告及制造商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此项设定制约了成立不到六年的电梯制造商,和上述 p33、4 投标从业经验是一样排斥潜在投标人, 此项设定违反了**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第 41 条。
回复:本项考察所投电梯型号系列市场成熟度,与本项目履约能力相适应,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9、招标文件P33,6、所投电梯型号制造商已投入使用的国内电梯试验塔(测试塔)高度超过(不含)220米的得5分;超过(不含)180米的得3分;超过(不含)150 米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已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第三方完工证明材料以及试验塔已经投入使用的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中标后实地考察。
问: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我国自主品牌电梯厂家越来越多,此条评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 第7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保人或者投标人。****政府民生项目,为了体现产品质量。建议修改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从2017****政府采购集采年会****政府采购电梯首选品牌,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
回复:详见答疑回复第1条。
10、招标文件P34,6、所投客梯型号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品牌与投标品牌标志一致的得3分;不一致得1分。备注: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承诺函原件为准。
建议修改为:所投客梯型号安全钳、缓冲器和限速器品牌与投标品牌一致的得3分;不一致得1分。 备注: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承诺函原件为准。
回复:本项考察投标品牌一致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1、招标文件P59,支付节点:签订合同、澄清技术细节、确认设备土建图后设备在进场地 7 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的 35%;安****管理局验收合格后 7 日内招标人支付至中标人合同价的 80%;****管理局验收合格满 18 个月后招标人支付至中标人合同价的 90% ,剩余10%在中标人承诺的质保年限内每年平均支付给中标人,在质保期满前检测费由中标人支付。****银行保函形式履约,在招标人****银行保函后14个工作日内返还质量保证金)备注:银行保函只接受工、农、中、****银行保函,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有效期为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限。)
疑问:此付款方式对投标人的资金要求较大,会打击投标人参与项目的积极性,电梯厂家面对此付款方式也会望而却步从而导致缺乏市场竞争,考虑到贵方的企业性质,且本项目台量较多体量较大。为了更好的市场竞争提高性价比。
建议将付款方式修改为:支付节点:签订合同、澄清技术细节、确认设备土建图后7日内支付合同10%的预付款,设备在进场地前20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的 60%;安****管理局验收合格后 7 日内招标人支付至中标人合同价的80%;****管理局验收合格满 18 个月后招标人支付至中标人合同价的 90% ,剩余10%在中标人承诺的质保年限内每年平均支付给中标人,在质保期满前检测费由中标人支付。****银行保函形式履约,在招标人****银行保函后14个工作日内返还质量保证金)备注:银行保函只接受工、农、中、****银行保函,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有效期为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限。)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2、投标人所投品牌整梯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并满四年的得 5 分,满二年的得 3 分,其余不得分。备注:此证书必须颁发给所投品牌整梯制造商,即与投标品牌制造商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制造商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问:我司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是中国****委员会颁发的证书,且与投标品牌制造商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并也在有效期内,实验室认可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年,第6年须换证复评审。我司原来证书已经到期,今年已经重新换证复评审并取得新了有效期证书,如按此评分办法我司此条不能得分,此条设置不合理,已经在有效期的证书还要满足四年年限,限制了大多数投标人的满足此得分。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所投品牌整梯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 5 分,其余不得分。备注:此证书必须颁发给所投品牌整梯制造商,即与投标品牌制造商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制造商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回复:可以提供上一有效期证书证明连续性。上一有效期证书与新的有效期证书制造商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13、招标文件 P33 页:企业实力及资信评分:7、所投电梯型号系列及品牌满六年及以上的得5分,满三年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所投型号系列型式试验报告及制造商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问:若制造商有名称变更,其他未变,那么提供电梯型号及品牌满6年相关证明文件后是否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
14、招标文件P33页:企业实力及资信评分:8、投标人所投品牌整梯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并满四年的得5分,满二年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备注:此证书必须颁发给所投品牌整梯制造商,即与投标品牌制造商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制造商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问:CNAS证书的年限是否满足四年或者更多年限不是证明这个所投电梯品牌的证书,主要是在有效期内的CNAS证书才是最具有效力的,****实验室认可,所以无论认证年限多少,只能证明这个制造商成立较早或者取得此证较早,并不能影响这个制造商的实力或者品牌产品的质量,此条具有排他性,尤其是针对刚成立没有多久的电梯品牌,建议改成:投标人所投品牌整梯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备注:此证书必须颁发给所投品牌整梯制造商,即与投标品牌制造商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制造商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回复:详见答疑回复第3条。
15、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细则企业实力及资信中:投标人从业经验(满分3分):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具有15年及以上电梯从业经验的得3分,10年(含)-15年(不含)的得2分,10年以内的得1分;投标人或所投品牌从业年限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中成立日期计算(计算到年),提供原件扫描件。此条以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营业执照年限为评分条件,违反了《**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强制性禁止条款第36条:将投标人资格条件、企业规模条件作为评分标准的;强制性禁止条款第51条: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删除。
回复:本项考察投标人实力,与本项目履约能力相适应,且本条考察投标人的从业经验并非以营业执照年限作为评分条件,故未违反《**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6、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细则企业实力及资信中:所投电梯型号制造商已投入使用的国内电梯试验塔(测试塔)高度超过(不含)220米的得5分;超过(不含)180米的得3分;超过(不含)150米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已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第三方完工证明材料以及试验塔已经投入使用的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中标后实地考察。此条以所投品牌制造商试验塔高度这一企业规模条件做为评分条件,违反了《**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强制性禁止条款第36条:将投标人资格条件、企业规模条件作为评分标准的。强制性禁止条款第51条: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删除。
回复:详见答疑回复第1条。
17、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细则中企业实力与资信6、所投电梯型号制造商已投入使用的国内电梯试验塔(测试塔)高度超过(不含)220米的得5分;超过(不含)180米的得3分;超过(不含)150米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已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第三方完工证明材料以及试验塔已经投入使用的承诺函, 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中标后实地考察。第三方完工证明材料具体是指什么样的证明材料。
建议修改为:所投电梯型号制造商已投入使用的国内电梯试验塔(测试塔)高度超过(不含)220米的得5分;超过(不含)180米的得3分;超过(不含)150米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已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第三方完工证明材料以及试验塔已经投入使用的承诺函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以及试验塔已经投入使用的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中标后实地考察。是否也可以。
回复:详见答疑回复第1条。
18、招标文件40页:电梯需求一览表中2#住宅楼停靠站数为19层站,但图纸显示为18层站。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为18层站。
19、招标文件43页:电梯需求一览表中2#综合楼停靠站数为3层站,提升高度为7.5米,速度要求为1.75m/s。问:3层站提升高度7.5米,所有电梯厂家1.75m/s速度电梯都无法应对。建议改为1.0m/s。
回复:调整为“1.0m/s”。
20、招标文件40页:电梯需求一览表中无障碍功能电梯与图纸中无障碍功能电梯对应不上,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所有担架电梯均兼无障碍电梯。
21、招标文件 P36 页:“3、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每偏高 1%扣 0.2 分, 每偏低 1%扣 0.2 分,不足 1%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 疑问:在以往电梯项目的商务评分标准里,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偏高 1%点 要比偏低 1%扣分更多,一般偏高点是偏低点扣分的 2 倍。
建议修改为: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每偏高 1%扣 0.6 分,每偏低 1% 扣 0.3 分,不足 1%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2、招标文件 P36 页:“B 值为技术标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末位得分相同的,则同时计入 B 值计算)” 疑问:投标人若通过资格评审和技术评审两项要求,且未作为无效投标人处理,说明投标人是符合本项目投标要求的,那么所有投标人都应算作有效投标人,都有资格进入商务评审的算术平均值计算里。现在招标文件取技术标得分前 3 名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 均值作为 B 值,对其他通过资信和技术评审的潜在投标人是极为不公平的行为。 建议此条修改为:B 值为所有通过资格评审和技术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末位得分相同的,则同时计入B值计算)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3、招标文件 P33 页:“投标人所投品牌整梯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并满四年的得 5 分,满二年的得 3 分,其余不得分。备注:此证书必须颁发给所投品牌整梯制造商,即与投标品牌制造商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制造商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疑问:现在大多数电梯制造**持有(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该证书是由中国****委员会官方机构颁发,既然制造商获得了该项证书,说明制造商符合(CNAS)实验室认可条件,为何还要用证书满四年作为得满分的条件限制难道四年前获得的就比今年获得的证书更有权威性么此外部分品牌制造商的(CNAS)实验室证书有的满8年和10年,那为何偏偏用4年作为满分评判依据我司严重怀疑此项是针对某一品牌设置的门槛。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打分条款第 51条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为:取消证书年限满分要求,投标人所投品牌整梯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得5分,否则不得分。备注:此证书必须颁发给所投品牌整梯制造商,即与投标品牌制造商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制造商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回复:详见答疑回复第3条。
24、招标文件 P32 页:“投标人管理体系(满分 3 分):提供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公司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3 分,提供两项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疑问:****公司****公司的地方售后服务机构,****公司 在全****公司。三体认证****公司持有,我司认为所投品牌制造商的三体认证证书资****公司资质。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管理体系(满分 3 分):提供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有效的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3 分,提供两项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回复:详见答疑回复第2条。
25、招标文件 P34 页:“1.售后服务点:投标人或所投电梯制造商在项目周边****公司,****公司注册成立达6年及以上”。疑问:****公司****公司的地方售后服务机构,大多制造商最初只在**各省****公司,但随着近些年电梯行业的高速发展,很多制造商在地方市 级城市也****公司, ****公司的设立都有着较为完善的地方备件库和维保点,况且****公司都满10年以上,为何本项目偏偏用以“****公司注册成 立达6年及以上”这种要求来作为满分条件我司严重怀疑此项是针对某一品牌设置的门 槛。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 单》打分条款第 51 条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或所投电梯制造商在项目周边****公司,能提供常年设 365 天×24 小时服务专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承诺接到应急服务通知后 2 小 时内 能到达现场。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另具有有效的客梯维修 A 级(A1 或 A2)资质的得 3 分,B 级得 2 分,C 级得 1 分。 提供:①分公司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扫描件③相关服务承诺。注 册时间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时间为准。 2.投标人投标阶段未设立但承诺中标后设立符合上述 要求的售后服务点并达到上述售后服务要求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注: 项目周边范围指以 **县县城为目的地,周边 2 小时内铁路或驾车能抵达的区域,提供相应的能反映路程时间 的铁路购票查询截图或驾驶导航截图。
回复:详见答疑回复第4条。
26、招标文件 P33 页:“所投电梯型号制造商已投入使用的国内电梯试验塔(测试塔)高度 超过(不含)220 米的得 5 分;超过(不含)180 米的得 3 分;超过(不含)150米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已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第三方完工证明材料以及试验塔已经投入使 用的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中标后实地考察。”疑问:电梯实验塔是指电梯厂家研发出新型能源电梯的时候,会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 因此制造商在地面上建造一个钢铁框架的结构,类似于电梯井道部分能在外面清楚的看到电梯运行的状态,以便发现产品的不足之处。试验塔(试验井道)是(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之一,在国家****总局国质检锅【2003】174 号文件(详见附件1)里对(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中要求具有最低运行高度的试验井道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制造 2.5m/s 梯速客梯的 A/B/C 等级企业试验井道运行高度分别规定不低于50m/40m/20m 的生产条件要求。由此国家颁发的文件可以看出,试验塔(试验井道)的高度并非是体现制造企业实力的唯一标准。本项目试验塔(测试塔)高度超过(不含)220 米的才能得到满分,明显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且在本项目第一次发布的招标文件里,将试验塔高度超 150m 作为 该项满分条件,在二次招标文件里,就提高到了220m 的高度要求,严重怀疑是为了针对某一品牌做的修改。建议取消此条评分项。
附件 1:国家****总局国质检锅【2003】174号文件下载
回复:详见答疑回复第1条。
原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8时30分(**时间)
原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第****政务中心3号楼8楼)
现变更为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7日8时30分(**时间)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第****政务中心3号楼8楼)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此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交易中心网,并用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不及时关注,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建设局
地址:****中心1号楼3楼
联系人:周传球
联系方式:0550-****5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广场1号综合楼9楼
联系人:袁丰
联系方式:130****9188
招标人:****建设局
2022年11月2日
- 提交申请提交人:****建设局办理状态:业务提交提交时间:2022/11/02 16:14:12提交用时:0天1小时5分45秒
- 服务系统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2022/11/02 16:24:41办理用时:0天0小时11分29秒
累计提交时间:0天1小时5分45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1分29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