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乙方:****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考训中心第三期信息化可研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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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20801 信息化规划服务 | 信息化规划服务 | ******局机动车驾****训练中心第三期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设计方案,并通过**市数字办组织的评审,配合采购人按照设计方案完成建设任务,并提交相关建议。 | 可研暨设计方案应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按有关标准、规范进行编制。 | 1(项) | 按国家相关规范技术要求交付完整的可研暨设计方案文件,并配合采购人通过**市数字组织的最终评审。 | 505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万零伍佰元整(¥50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80个日历日完成可研暨设计方案编制:(1)在30个日历日内提交可研暨设计方案初稿,****支队各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初审;(2)在20个日历日之内,根据初审的修改意见,完成可研暨设计方案的修订稿,****支队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中审;(3)在30个日历日之内,完成可研暨设计方案评审稿,并通过由市数字办组织的最终评审。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结束后至信息化项目建设施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根据项目建设时间节点,配合甲方按照设计方案完成建设任务,并提交相关建议。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5天内配合乙方搜集或提供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相关法律法规、现有信息网络、设备现状资料等;
4.2交付地点:**省**市**市采购方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应在合同签订后80个日历日内根据数字福****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 计方案成果。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局机动车驾****训练中心第三期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设计方案(以下简称“可研暨设计方案”),并通过**市数字办组织的评审,配合甲方按照设计方案完成建设任务(差旅自理),并提交相关建议。项目涉及咨询、设计内容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5.1、智能化基础设施设计 综合布线、管网和桥架系统等设计。 5.2、安全防范系统设计 场地楼房智能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系统等设计。 5.3、智能业务大厅系统设计 排队叫号及服务评价系统、档案影像化系统、机器人导办服务、线下缴费系统、自助服务系统等设计。 5.4、智能驾管系统设计 理论考试云桌面系统、考试过程人脸识别系统、全车型科目二科目三电子化考试评判系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云存储系统、“两个教育”线下学习系统等设计。 5.5、智能车管系统设计 查验检验自动化比对智能审核系统、机动车智能监销系统、通道式查验平台、机动车查验检验监管系统云存储等设计。 5.6、车驾管综合智能监管系统设计 云墙展示、分布式坐席系统、各场地音视频融合系统、视频巡更系统、异常数据分析展示系统等设计。 5.7、指挥中心系统设计 指挥大屏、分布式坐席系统、指挥调度可视化系统、音视频融合通信指挥系统、交通视频智能汇聚显示系统等设计。 5.8、大数据汇聚应用系统设计 全市卡口汇聚平台、交通卡口平台智能管理系统、智能交通管控系统、“智能云哨”一体化平台、重点对象风险分级分类管控系统、大数据研判系统等设计。 5.9、机房设计 智能化机房设施,满足互联网、**网、视频网及其他专网数据汇集及网络需求,配置相应的应急供电设施等设计。 5.10、信息化安全系统设计 按等保2.0二级达标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支队**网、视频网、交管专网、互联网网络设施设备升级改造,设施设备入网管控、网络安全防护软硬件设施等设计。 5.11、会议系统设计 智能化会议管理及调度平台、网络会议系统、支队会议室配套设施等设计。 5.12、数据服务私有云设计 搭建支队服务私有云,构建服务器**池,虚机划分,为各系统分配**等设计。 5.13、其他设计 应急通信、档案、文印中心、**云桌面等配套设施设备及系统平台设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完成项目可研暨设计方案编制,满足甲方技术和服务要求,通过**市数字办组织的最终评审,视为第一阶段验收合格(以**市数字办批复文件为准)。信息化项目建设施工验收合格,视为第二阶段服务期结束,根据服务评价结果进行验收支付。如因乙方提交的可研暨设计方案编制报告不能通过**市数字办评审并被否决的,甲方不再对设计成果进行评价,不支付相关设计服务费用,且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费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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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70 | 完成第一阶段可研暨设计方案编制 | |
2 | 30 | 信息化项目建设施工验收合格后,经采购人组织考核,考核分达到规定分值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信息化项目建设施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责任 10.1.1甲方超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造成乙方返工,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增加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10.1.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费用,工作时日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一半支付;超过40日工作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全部支付;乙方尚未开始咨询设计的,甲方不支付编制费用。 10.1.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编制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10.1.4按本合同“4.1交付时间”第三项中约定的,如甲方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配合乙方搜集到或提供项目中所需的相关资料,则乙方设计方案交付时间顺延,不算乙方违约。 10.2乙方责任 10.2.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费用。 10.2.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全事故或特**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费用。 10.2.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7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2.6由于乙方原因,延误本合同规定“4.1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按日应减收该项目应收编制费的千分之一,甲方有权直接在编制费中予以扣除,如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内仍未提交,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总金额的3倍赔偿金。 10.2.7由于乙方原因,对所提交的可研设计方案无法通过**市数据办组织的最终评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的3倍赔偿责任。 10.2.8乙方在可研方案设计编制中应充分满足甲方实际建设需求,不得私自与有关供应商合伙绑定技术参数。如果存在明显的参数或商标倾向,经甲方提出质疑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费用。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执行,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 | 乙方: | **** |
住所: | 武****广场西路49号南林商务楼4号楼4层 | 住所: | **市**区国康路38号3号楼 |
单位负责人: | 汪火昌 | 单位负责人: | 苗青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延中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22********01380 |
签订地点: **
签订日期:2022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