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4日,****人民法院作出(2022)闽07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2年8月19日,****法院****法院)作出(2022)闽0783破7号《决定书》,随机指定******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人民法院充分沟通,决定****公司破产清算的评估中介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6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魏积彩,经营范围为集成材、指接板、细木工板、木地板制造;林地与森林综合利用开发;自营产品对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1.对债务人在破产清算快速变现状态下整体资产评估;
2.配合管理人盘点资产;
3.出具评估报告;
4.完成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三、中介机构工作完成时限
1.2022年11月20日前,评估机构进场,完成资产清点。
2.2022年12月5日前,评估机构向管理人提交初步的评估报告及管理人要求的其他专项报告。
3.2022年12月20日前,评估机构出具正式报告。
四、材料提交
参选机构需提交以下遴选材料:
1.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及执业证件;
2.近5年内未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声明、无失信行为的声明;
3.参选申报书,包括下列内容:
(1)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规模、人员、业绩介绍;
(2)拟委派的项目团队负责人、拟派出常驻**市的人员规模,并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具体执业证号、执业经历和业绩,重点说明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在破产(清算)案件的相关执业经历;
(3)参与本次竞争的优势之处;
(4)拟开展评估工作的主要思路和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流程、解决方案等;
(5)截止参选时止,正在承办的其他破产案件的名称、数量及进度情况;
(6)报酬方案。
五、参选方式
有意向参选的中介机构请于2022年11月15日上午12点前,将遴选材料(一式三份)密封提交,同时向管理人联系邮箱发送电子扫描件,报名参加遴选。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遴选。报名截止后,管理人根据各参选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选,最终确定1家中选机构和1家备选机构。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省**市**区江滨西大道100****中心8层
联系人:杨律师、林律师
联系电话:136****7876(杨)、150****6838(林)
电子邮箱:****@dehenglaw.com;****@de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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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