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2022年11月比选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比选人:****(盖单位章)竞争性比选文件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堡****基地建设项目
第六章图纸9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8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0第三章评选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4第一章竞争性比选公告2
本比选项目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堡****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委员会以酉阳发改审【2022】513号批准建设,比选人****,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2022年鲁渝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1.比选条件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堡****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第一章竞争性比选公告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9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1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2.4比选范围: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堡****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李子坪露营平台830平方米并配套完善露营平台水、电设施;硬化1.2米宽步游道1800米;**公共厕所1座等,建筑面积60平方米。2.1建设地点: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堡村李子坪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4.2比选申请人如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质疑,必须在**市公共**交易网(酉阳县)(https://www.****.com/youyangweb/)上指定质疑答疑区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22年11月15日12:00时前(**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4.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比选者,请于2022年11月11日09:00时起,(**时间,下同),在**市公共**交易网(酉阳县)(https://www.****.com/youyangweb/)上仔细阅读和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比选控制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全部内容。4.比选文件的获取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3.1.1参加比选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6.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5.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陆**市公共**交易网(酉阳县)(www.****.com/youyangweb/)查询或递交文件)。5.比选申请截止和比选时间及地点共**交易网(酉阳县)(https://www.****.com/youyangweb/)上关于本竞争性比选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4.3本竞争性比选公告开始发布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止,各比选申请人应随时关注**市公
电话:023-****2581联系人:彭老师地址:**县桃花源街道比选人:****7.联系方式本次比选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酉阳县)(https://www.****.com/youyangweb/)上发布。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电话:023-****1850联系人:聂老师地址:****中心融创金贸时代4幢19楼比选代理机构:****
1.1.2本项目比选人: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1.1项目概况1.总则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比选人 | 比选人:**** 地 址:**县桃花源街道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023-****2581 |
1.1.3 | 比选代理机构 |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中心融创金贸时代4幢19楼联系人:聂老师 电 话:023-****1850 |
1.1.4 | 项目名称 | 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堡****基地建设项目 |
1.1.5 | 项目地点 | **市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堡村 |
1.1.6 | 建设规模 | **李子坪露营平台830平方米并配套完善露营平台水、电设施;硬化1.2米宽步游道1800米;**公共厕所1座等工程。 |
1.2.1 | 资金来源 | 争取2022年鲁渝协作财政援助资金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竞争性比选范围 | 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堡****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1.3.2 | 工期要求 |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等。 |
1.3.4 | 比选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2年 11 月 11 日09:00时起,(**时间,下同),在**市公共**交易网(酉阳县)(https://www.****.com/youyangweb/)规定区域仔细阅读和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比选控制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竞争性比选过程和全部内容。 |
1.4.1 | 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1)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视为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比选申请文件按否决比选申请处理。注: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委任书”及“项目经理承诺书”,并装入资格审查资料。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证书、身份证、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包含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5.主要管理人员:(1)比选申请人须自行承诺主要管理人员按照《**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157-2013)及**市建委岗位培训相关文件规定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承诺格式由比选申请人自拟,格式不做否决比选申请要求。(2)中选后签订施工合同前由比选人按照《**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157-2013)及**市建委岗位培训相关文件规定核验中选单位拟派本项目的专职人员相关证件、社保证明(同项目经理要求)等要求。满足要求后方可签订施工合同,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没收其比选申请保证金,并报上报主管部将其列入回避企业名单。6、信誉要求比选申请截止日比选申请资格情况(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未被列入《**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未被列入《**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未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未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7.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包含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否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8.特别提示:(1)以上1-6款原件必查(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承诺书和网页截图、委任书除外),以上条款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即为否决比选申请,比选申请人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才能资格审查合格。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会结束之前将原件一次性提交,若经审查原件与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不一致时,则比选申请文件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比选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虚假不实,比选人将有权随时取消其比选申请或中选资格,没收其比选申请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评审委员会评审时若出现比选申请人证件有疑点的,要立即向监督部门报告,交由监督部门处理。(2)中选人中选后和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比选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比选申请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经理、主要的管理人员,否则,比选人有权取消选资格,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外地企业拟派往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住建委登记备案的相关人员。(3)比选申请人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扫描件尽量使用原件扫描,必须清晰可辨;由于电子比选申请文件不清晰,导致否决比选申请,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比选申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2年 11月 15 日12:00 前在**市公共**交易网(酉阳县)比选申请人以匿名方式上传质疑。 |
1.10.3 | 比选人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 16 日17 时00分(**时间),在**市公共**交易网(酉阳县)发布答疑。 |
1.10.4 | 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补遗 | 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须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1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不足1日的,须相应延后比选申请截止时间。 |
1.10.5 | 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及答疑补遗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和答疑补遗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在**市公共**交易网(酉阳县)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须在比选截止时间1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不足1日的,须相应延后比选截止时间。 |
2.2.2 | 比选申请截止时间 | 递交时间:2022年 11 月 21 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时间)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21 日10时00分(**时间) |
3.1.1 | 构成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说明、补遗等材料(但不能改变实质性内容) |
3.2 | 比选申请报价 | 1、比选申请报价范围:各比选申请人对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图纸进行报价。2、报价原则:依据本项目比选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比选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和《**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和《**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2018年《**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等相关文件编制。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改变比选人发布的工程施工费预算表中的序号、定额编号、单项名称、单位、工程量。2.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总价最高限价及各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731178.53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5010.98元。比选申请人填写的投标总报价及子目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或等于比选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且投标总报价须与各项清单综合报价汇总值相一致。未按上述规定报价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比选人核查,除非比选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和图纸中数量二者数值最小者为准。4.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已包含在各项清单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支付。5.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中选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中选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6.比选申请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申请将不获批准。7.比选申请人必须充分考虑风险计入比选申请报价,由上述情况引起的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不得索赔。 |
3.3.1 | 比选申请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4 | 比选申请保证金 | 一、比选申请保证金的交纳(一)比选申请保证金交款形式: 1、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1)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必须是从比选申请人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本项目指定的保证金账户的。(2)本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以该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账号、方式、到账时间、金额缴纳比选申请保证金的视为有效比选申请,****委员会将否决其比选申请。(二)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金额和保证金账户比选申请保证金人民币¥13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比选申请保证金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酉阳土家族苗****交易中心账号:420********10014326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酉阳支行(三)保证金到账时间在比选申请截止前2小时比选申请保证金专用账户收到的比选申请保证金为有效比选申请保证金,迟到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委员会否决其比选申请。(四)比选申请保证金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交纳情况为准。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八)其他资料”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堡****基地建设项目工程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基地保证金”。(五)保证金有效期与比选申请有效期一致。(六)根****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比选申请人在开标前需在**市公共**交网(酉阳县(www.****.com/youyangweb/)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二、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退还比选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在中选公示结束后五日内,向除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以外的比选申请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比选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五日内,退还除中选人以外的其他中选候选人的比选申请保证金;比选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在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中选人的比选申请保证金。 |
3.7.3 | 签名或盖章要求 | 比选申请文件应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比选申请人的单位法人章。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按否决比选申请处理。 |
3.7.4 |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 所有比选申请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技术部分不分正副本。(含所有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档光盘一张)。注:比选申请函部分、经济部分和资格审查部分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3.7.5 | 编制要求 | 1.本工程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应将比选申请函部分、经济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所有比选申请文件不论使用任何方式进行装订,必须保证比选申请文件装订牢固,否则,比选人对由于比选申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2.装订(1)比选申请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经济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3)资格审查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技术方案》面页使用A4厚型白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标明“技术方案”,在面页右下角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技术方案内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内容。 |
4.1.1 |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 | 1.比选申请函部分装入“比选申请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2.经济部分装入“经济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3.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4.“比选申请函部分”袋、“经济部分”袋、“技术部分”袋等统一装入“比选申请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 “资格审查部分”单独封装到“资格审查资料”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如果“比选申请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小袋没有按规定密封,该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并原封退还给比选申请人。如果“比选申请函部分”及“经济部分”等小袋没有按规定密封,****委员会认定。注:如比选申请文件较厚,上述各部分比选申请文件不能装入相应的一个袋中,比选申请人可按上述要求增加比选申请文件袋。所有比选申请文件由比选申请人自备。 |
4.1.2 | “比选申请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袋”封套上写明 | 比选申请人的地址:比选申请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 比选申请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 ******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陆**市公共**交易网(酉阳县)(www.****.com/youyangweb/)查询或递交文件)。 |
4.2.3 | 是否退还比选申请文件 | 否 |
5.1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比选时间:同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比选地点: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源泉新路6号,******交易中心开标室一楼二室(具体请登陆**市公共**交易网(酉阳县)(www.****.com/youyangweb/)查询或递交文件)。 |
5.2 | 比选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比选:1. 宣布比选纪律;2. 宣布比选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比选申请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参加比选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比选申请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包含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否则当场退还比选申请文件】;5. 比选申请人需对提供的原件列出详细清单,且标注出原件总数,比选现场由工作人员核验原件实际数量是否与清单标注数量一致,如不一致则以实际提供的原件数量为准,并记录且由授权委托人****委员会;6. 封装情况检查:比选申请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各比选申请文件的封装情况并确认;7.展示比选申请保证金缴款情况,汇总打印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情況,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在保证金缴纳情況一览表上签字确认;8.设有竞争性比选控制价或者标底的,公布竞争性比选控制价或者标底;9. 按照随机顺序当众比选,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比选申请文件大袋及相应小袋;公布比选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 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比选记录上签字确认;11. 比选结束。 |
6.1.1 | 评选委员会的组建 | 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比选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市综合评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人组成。 |
7.2 | 中选公示 | 中选结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市公共**交易网(酉阳县)公示二日。 |
7.3.1 | 履约担保 | 1.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2.担保金额:中选合同价的10%。3.提交时间: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0日内递交给比选人。未按约定时间办理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比选申请保证金。4.履约担保金退还方式:采用现金担保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一次性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退还。 |
8.2 | 二次竞争性比选和不再竞争性比选 | 重新公开竞争性比选后比选申请人仍少于3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选,确定中选人。经评审无合格比选申请人,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比选。 |
9 | 纪律和监督 |
9.1 | 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 比选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投标:(1)比选人在比选开标前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比选申请人;(2)比选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比选申请人泄露标底、评审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压低或者抬高比选申请报价;(4)比选人授意比选申请人撤换、修改比选申请文件;(5)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为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提供方便;(6)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为谋求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
9.2 | 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 | 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比选申请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比选申请,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1)比选申请人之间协商比选申请报价等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中选人;(3)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比选申请人放弃比选申请或者中选;(4****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比选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比选申请;(5)比选申请人之间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比选申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比选申请:(1)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比选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比选申请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比选申请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比选申请。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9.3 |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根据七部委联合发布的《评审委员会和评选方法暂行规定》第12号第二章第十三条评选委员成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委员会成员不客观公正、****委员会职责,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根据《**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一条责令改正,****委员会成员,****委员会成员资格,另行抽取评选专家重新进行评审。 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选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整改;****委员会成员,****委员会成员资格,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推举产生负责人主持评选工作;(二)未自主完成编制评选表格、计算汇总评分、撰写评选报告和处理比选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直接影响评选结果等工作;****委员会认为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未按照规定要求该比选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四)比选申请被部分否决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个,未按照规定继续评选并确定中选候选人;(五)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意见未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或者对不同意见的处理情况未按照规定计入评选报告。 |
9.4 | 对评审活动有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 |
9.5 | 投诉 | 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1 | 低价风险担保 | 1、低价风险担保:中选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选人放弃中选,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比选申请保证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中选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2、中选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选价)×3),红名单中的承包人低价风险担保金额减半;(3)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时间:中选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中选人按担保金额向比选人提交低价风险担保;(4)中选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选资格。(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 |
10.2 | 工程款支付 | (1)签订合同并进入实质性施工支付合同金额50%工程款;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竣工验收合格财政结算评审结束支付至财政评审审定工程造价的97%,剩余工程款一年缺陷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无息支付。(2)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以工程进度款25%作为人工费(工资款),由建设单位单独拨付至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资专用账户对应项目中(若人工费数额大于工程进度款的25%时,按实际人工费数额拨付;若人工费数额小于工程进度款的25%时,按工程进度款的25%拨付)。(3)关于增值税发票要求:①进度款支付需承包人取得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后才支付工程款,如开票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开票方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必须明确不能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②承包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发票开具后最迟60天内送达发包人,如逾期送达导致对方损失的,按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质保金的支付方法:结算经审核单位审计完成、缺陷责任期满及质量缺陷整改完毕达到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和接收单位要求并移交接收单位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质保金。 |
10.3 | 工程结算 |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2、结算总造价计算方式:结算总造价=合同价±工程变更增减项目价款+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3、招标范围以外新增项目及工程变更项目(含签证)的计价原则: 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项目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中选人在该项目发生时向比选人提出,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经比选人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可进行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项目的价款调整。上述情况均以比选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其答疑文件为基准进行比较,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项目涉及调整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 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变更或新增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价,则按该项目的投标报价执行; (2) 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变更或新增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价但有类似项目的,则参照报价中类似项目的投标单价报价执行;(3)变更或新增工程项目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类似项目时,则由中选人根据相关配套定额、文件规定计算方法,结合比选申请人投标报价的计价取费原则,编制变更或新增项目的预算单价。其中的人工工日单价与材料价格均按投标报价中的人工单价和材料价格执行。(4)变更工程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并报监理工程师及比选人审核后确定。(5)如取消某项目,则该项目的总额价不予支付。(6)最终结算金额以以酉阳****财政局或酉阳****审计局结算审核认定金额为准。 |
10.4 |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中选人必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01号)、《****委员会、****银行****管理部、****管理委员****监管局关于建筑领域实施农民工工****银行代发制度(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7〕13号)及《关于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网络系统正式运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实行农民工工****银行代发制度,填报相应的网络管理系统。比选申请人中选后,在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中,必须明确在我市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信息、人工费(工资款)支付比例;在项目开工后,为农民工办理**卡和工资卡,委托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至工资卡,并按照有关规定在“工资专户管理网络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农民工保证金缴纳金额:中选金的2%。 |
10.5 | 投诉处理 | 1.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评审结果等事项提出异议或或投诉,应当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比选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比选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比选人未答复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根据九部门2013年第23号令修正))、《**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应当予以驳回;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 |
10.6 | 竞争性比选文件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 1.竞争性比选文件费售价500元/份,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附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规定,以中选价为基础按照工程招标收费标准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支付,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时支付。 |
10.7 | 特别说明 | 竞争性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后文相应内容不一致时,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比选人进一步核查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料,若在评审后有比选申请人投诉,比选人核****委员会发现比选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审委员会将对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并没收其比选申请担保;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或合同谈判过程中有比选申请人投诉或经比选人核查并经查实发现作为中选候选人的比选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其比选申请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比选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比选人将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2、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比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竞争性比选。 |
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6本项目规模: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代理机构: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工期: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次竞争性比选范围: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比选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主要管理人员: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营业执照、资质条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4.3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2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被责令停业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参与比选申请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比选申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9.1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申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
不允许分包。1.11分包不召开。1.10比选申请预备会1.9.3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比选申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竞争性比选公告本竞争性比选文件包括:2.1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2.竞争性比选文件不允许1.12偏离
(7)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5)清单;(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审办法;(2)比选申请人须知;
2.3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修改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2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款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9)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比选申请函3.1.1比选申请函部分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3.比选申请文件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澄清相关内容及方式执行。
3.1.4资格审查资料3.1.3技术部分(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1.2经济部分(3)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如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6)中选承诺书(5)项目经理承诺书(4)项目经理委任书(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1)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3.3.1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3.3比选申请有效期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比选申请报价(8)其他资料(7)信誉要求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比选申请保证金退还: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4.2比选申请人不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要求提交比选申请保证金的,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3.4.1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比选申请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4比选申请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比选申请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有效期。比选申请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拒绝**的,其比选申请失效,但比选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比选申请保证金。
(2)比选申请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比选人(1)比选申请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3.4.5(3)法律法规和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
3.7.2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关工期、比选申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1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7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除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人不得递交备选比选申请方案。允许比选申请人递交备选比选申请方案的,只有中选人所递交的备选比选申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中选人的备选比选申请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比选申请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比选申请方案。3.6备选比选申请方案3.5资格审查资料
4.1.1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比选申请3.7.5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7.3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比选申请文件中授权委托书及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比选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确认。签名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2.2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1比选申请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4.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1.2比选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比选4.3.3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2比选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名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4.3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1评审委员会6.评审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2比选程序比选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比选,并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比选时间和地点
(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罚。(3)与比选申请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审由比选****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7.1定标方式7.****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比选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评审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审原则
7.3履约担保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且未有比选申请人的异议与投诉,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比选人在评审结****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在**市公共**交易网(酉阳)网上公示(不少于二日),中选公示内容包括中选结果、企业业绩(如有)、否决比选申请情况(如有)。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异议不成立,比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选人。在确定中选人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确认书和比选人签发**市建设工程中选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领取中选通知书的将被取消中选资格,比选申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7.2****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竞争性比选。
8.重新竞争性比选和不再竞争性比选7.4.2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向中选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选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申请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3.2中选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比选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申请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担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投标:比选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投标。9.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重新公开竞争性比选后比选申请人仍少于3人,按法定程序比选和评审,确定中选人。经评审无合格比选申请人,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比选。8.2二次竞争性比选和不再竞争性比选
(6)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为谋求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5)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为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提供方便;(4)比选人授意比选申请人撤换、修改比选申请文件;(3)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压低或者抬高比选申请报价;(2)比选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比选申请人泄露标底、评审委员会成员等信息;(1)比选人在开标前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比选申请人;
(4****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比选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3)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比选申请人放弃投标或者中选;(2)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中选人;(1)比选申请人之间协商比选申请报价等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9.2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
(4)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比选申请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不同比选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5)比选申请人之间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比选申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6)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相互混装;
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9.3****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第三章评选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投诉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
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比选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若出现比选申请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排序。1.评选方法评选办法前附表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选办法前附表作为评定依据。评选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选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比选申请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比选申请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比选申请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委员会按照保证金到账时间的先后原则排序。 |
2.1 | 报价排序 | 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 |
2.2 | 符合性审查 | 取报价排序前7名(若实际比选申请人数量小于7家的,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技术方案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中****一中选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依次类推。符合性审查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2.2.1 | 技术方案评审标准 | 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性评审,综合评判是否满足本工程需求:满足/不满足 |
2.2.1 | 技术方案评审标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性评审,综合评判是否满足本工程需求:满足/不满足 |
2.2.1 | 技术方案评审标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性评审,综合评判是否满足本工程需求:满足/不满足 |
2.2.1 | 技术方案评审标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性评审,综合评判是否满足本工程需求:满足/不满足 |
2.2.1 | 技术方案评审标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性评审,综合评判是否满足本工程需求:满足/不满足 |
2.2.1 | 技术方案评审标准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性评审,综合评判是否满足本工程需求:满足/不满足 |
2.2.1 | 技术方案评审标准 | **配备计划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性评审,综合评判是否满足本工程需求:满足/不满足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安全生产许可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主要管理人员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3 | 形式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人申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2.3 | 形式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函签名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 |
2.2.3 | 形式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
2.2.3 | 形式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 |
2.2.3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2.3 | 形式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文件的签署 | 比选申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齐全。 |
2.2.3 | 形式评审标准 | 委托代理人 |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 |
2.2.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总报价 | 1.比选申请总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比选申请总报价最高限价。2.比选申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3.比选申请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比选申请人应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在比选申请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 |
2.2.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暂定金额(暂列金) | 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其他暂定金额(暂列金)必须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 |
2.2.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内容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2.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2.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2.2.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2.2.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
2.2.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比选申请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2.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比选申请人承诺(格式自拟)满足以下内容: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2.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3.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
2.2.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 符合第三章 3.评选程序第3.1项规定。 |
2.2.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实质性要求 | 不得有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
3 | 评选程序 | 1.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2.取报价排序前7名(若实际比选申请人数量小于7家的,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技术方案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中,****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符合性审查应首先进行技术方案评审,再按照资格、形式、响应性的顺序进行评审。3.若上述程序未能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委员会对剩余比选申请文件继续按上述第2条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或者评审完所有比选申请文件。4. ****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比选申请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并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注:若出现比选申请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比选申请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比选申请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委员会按照保证金到账时间的先后原则排序。 |
3.4 | 评选结果 | 3.4.1 除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外,评选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中选候选人。3.4.2 评选委员会完成评选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选报告。 |
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技术方案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取报价排序前7名(若实际比选申请人数量小于7,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技术方案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2.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2.1报价排序标准
当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时,评选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3.1报价排序3.评选程序2.2.4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2.1评选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顺序:技术方案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3.2符合性审查③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关于修正的要求。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对单价予以修正;①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所提交比选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选委员会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2.2比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一览表中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投****委员会不得判为重大偏差。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3.4.2评选委员会完成评选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选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外,评选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中选候选人。3.4评选结果3.3.3评选委员会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投标条件 |
第三章 | 技术方案评审 | A-1比选申请人的技术方案评审不满足第三章2.2.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资格评审 | A-2比选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资质条件及安全生产许可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资格评审 | A-3比选申请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资格评审 | A-4比选申请人的主要管理人员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资格评审 | A-5比选申请人的信誉要求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资格评审 | A-6比选申请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7比选申请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8比选申请函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9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10比选申请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1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竞争性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12比选申请文件中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须齐全,****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13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14比选申请总报价1.比选申请总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比选申请总报价最高限价。2.比选申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3.比选申请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比选申请人应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在比选申请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15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其他暂定金额(暂列金)必须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16比选申请内容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17工期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18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19比选申请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20比选申请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21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比选申请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2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比选申请人承诺(格式自拟)满足以下内容: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2.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3.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24实质性要求:不得有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25比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比****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2.****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其他 | | / |
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6.工程承包范围:5.工程内容:。4.资金来源:。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
三、质量标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开工报告时间加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开工报告时间。二、合同工期比选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竞争性比选文件(含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身份证号:注册证及编号:姓名: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人民币(大写)/(¥/元)。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比选申请文件(2)竞争性比选文件及招标补遗;(1)中选通知书;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
(10)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9)其他合同文件。(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5)通用合同条款;
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加盖公章后合同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采用中华人民****建设部****商行****总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电话:电话:经办人: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合同、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补充协议,纪要等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规范、规程及标准。1.4标准和规范1.1.3.10临时占地包括:本合同涉及的所有用于施工的临时性工程。1.1.3.9永久占地包括:施工图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1.1.3工程和设备
(5)通用合同条款(4)专用合同条款(3)比选文件、答疑记录及补疑;(2)中选通知书(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1.5.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1)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10)比选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比选申请报价书(9)比选申请文件及其附件(8)会议纪要(7)图纸(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日;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3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并不能按照第(1)款和第(2)款规定进行解释时,承包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征求发包人意见后,就此向承包人作出必要的书面解释。1.5.2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和解释的,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的最新(终)版本为准。(12)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合同)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及数量为: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提供项目部组织文件、技术方案(含网络图)、进度计划、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应急方案一式两份,专项工程实施前1个月提供专项施工方案一式两份,每月25日提供本月完成进度报表和次月进度计划一式肆份;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项目部组织文件、技术方案(含网络图)、进度计划、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应急方案、进度报表、次月进度计划等。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蓝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图纸肆套及电子光盘一张;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采用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设红线为界。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已提供出入现场的权利,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执行。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不采用。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采用1.13工程量清单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全面履行合同,负责对项目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和协调,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现场代表授权委托书,明确现场代表人的授权范围。现场代表:;发包人代表:;发包人项目负责人:;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电、通讯均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向水电部门申请临时施工用水用电接口、线路安装、水电表及表后接入施工现场等所有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配合协调,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需采用施工临时箱变,则安设箱变由发包人实施,安设费用经审核单位评审后由发包人承担,使用费由承包人承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逐步移交施工场地,满足施工要求,承包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充分考虑此风险,并不得因此向发包人进行费用索赔。2.4.1提供施工现场
2)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应向发包人、监理、造价审计单位提供工地临时用房和电脑、空调等办公设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
2)如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交结算资料的,自工程完工初验完成后第61天起,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按1000元/天处以承包人违约处罚金,直至合同总价的3%,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1)承包人在工程交工验收完成后60天内将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含工程结算)报送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必须在14天内审核完成,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送发包人复核,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复核完成后送审核单位进行工程结算审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验收后承包****档案馆验收合格的完整的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一式肆份(含电子文档贰份)。(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相关规定执行。
施工过程当中应严格按照**市环保、****管理部门的规定,文明、安全施工,确保达到合格工地标准,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按渝建发(2000)39号文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施工进出场道路的维护及所涉及的相关协调工作、弃渣场地管理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并服从发包人的协调及管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等)以保护公共安全。每月二十五日前提供当月进度报表。(预算软件须使用正版软件)且每月进度****工程部分的相关工程资料,上期民工工资发放以及材料供应商款支付情况说明,以及本期农民工及管理人员工资发放表。(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施工进出场道路的修建或保护,建筑弃渣外运(易撒漏物资采用密闭运输)及弃渣场地等均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负责本工程的档案管理,竣工资料的检查、汇总及各分包人的资料汇总。承包人应负责各分包人在施工过程的之前、之中、之后协调工作,包括工序、场地、材料堆放、人员食宿、水、电供应等。为了不影响工期,在电力部门拉闸限电或发包人提供的电力不足时,承包人需自行发电,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在发包人的配合下,开始施工前负责办妥**市相关规定要求承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和有关申请报批手续,并取得必须的许可(包括必须的夜间施工许可手续),使承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各种罚款和责任,所涉及的费用按相关规定由发包人、承包人各自缴纳。凡设计图及说明要求与“**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简称通告)等国家和**地方强制性规定相矛盾的,一律以“通告”和强制性规定为准,
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检测,检测按渝建〔2015〕420号文件执行,灯光照度检测、空气质量检测等检测必须由业主指定检测单位。如由于中选人原因造成质量检测不合格,中选人应承担检测不合格部分的工程返工费、质量检测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检测,检测单位由发包人确定,由发包人与检测单位签订检测合同,中选人配合发包人(或监理)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检测及抽检工作。如由于中选人原因造成质量检测不合格,中选人应承担检测不合格部分的工程返工费、质量检测费。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施工过程中做到当日挖方当日清运,确保车辆行驶畅通、过往行人安全及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施工中若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承包人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及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及市政苗木的保护工作。与工程相关的市政、绿化、环保、交通、**、施工扰民等涉及工程施工有关的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协调费用。
3.2项目经理因承包人拖欠劳务工人工资,导致劳务工人集体上告、上访、闹事(如拦马路),围攻****办公室,影响公共交通秩序、干扰政府正常办公及扰乱社会秩序等不良行为发生,承包人除承担通用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处以承包人5万元/次的违约金。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方法:承包人提供上述服务可能发生的配合、降效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应负责向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其它承包****办公室、材料设备的堆场等场地;承包人应负责向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其它承包人提供工地上道路、工作面,并提供施工场地;承包人应负责向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其它承包人提供他们施工所需的合理设施;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收取承包人违约金5万元,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在现场的时间不少于26天。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全面履行合同,负责对项目质量、进度、造价、安全进行管理和协调,对项目的生产和管理负全部责任。技术负责人姓名:;项目经理姓名:;3.2.1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若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则更换前需取得发包人许可,且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若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则处每人每次分别罚款10万元、5万元,并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工作时间因公离开施工现场,必须事前向发包人现场代表通报,如不通报按2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所有工作内容。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岗,发包人将按每人每天每次收取承包人违约金1000元。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擅自更换施工员、安全员和造价工程师的,则处每人每次罚款5万元;更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则处每人每次罚款2万元。违约金在支付当期工程款项中扣除。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2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2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不采用。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不采用。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采用。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本工程所有工作内容。
3.7.1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3.7担保2.竣工验收之后未移交接收单位期间由承包人负责成品的管理和维护(包括日常清扫、保洁),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1.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由承包人负责成品的管理和维护(包括日常清扫、保洁)。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已在比选申请报价中综合考虑)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一次性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退还。(4)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0日内递交给比选人。未按约定时间办理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比选申请保证金。(2)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3.7.2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5)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4)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3)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时间:中选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中选人按担保金额向比选人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中选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选资格;(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选价)×3),红名单中的承包人低价风险担保金额减半;(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低价风险担保:
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场所由承包人提供,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或协议。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约定对本项目建设工程全面监理。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
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无。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及发包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不采用。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核。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组建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增加下列项:按《通用合同条款》6.3环境保护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已包含在各项清单综合单价和签约合同价中,不再单独支付。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6.3.5施工期间必须保证周边单位的正常工作及居民的正常生活,尽量减少粉尘、噪声、振动等污染的扰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要求,调整作业方式,停止高粉尘、高噪音作业或爆破作业等;6.3.4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做好清洁、保养和维护工作。出场车辆应有专人打扫、清洗。有密封要求的按规定必须达到;6.3.3环境保护工作由承包方全权负责,执行国家和**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内不得随地抛洒剩饭及生活垃圾等,更不能将其随意倒至施工区外,施工区内不得随处大小便。做到工完场地清;6.3.3对施工中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电力设施等应按有关规定加强监控测量和保护(产生实体保护及迁改除外),相应的费用或因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6.3.2承包人需自行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其费用;6.3.1承包人应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渝建发〔2009〕13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施工扬尘控制、文明施工等责任;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技术方案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9)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7.1技术方案7.工期和进度6.3.8按规定做好施工区域封闭及场地硬化工作,施工围墙(围挡)等维护设施应安全、美观、耐久,非施工相关人员不许入内。6.3.7做到进入现场的施工和作业人员,配证上岗,文明施工;6.3.6保证周围建(构)筑物、地下及地上管线、地下人防等设施安全;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技术方案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技术方案的期限的约定:技术交底后5天内。7.1.2技术方案的提交和修改
②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开工前10天,发包人提供地下管线的相关资料。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不能保证与现场完全一致,承包人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此风险,并不得因此向发包人进行费用索赔。①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具备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承包人应按照技术方案约定的期限。7.3.1开工准备7.3开工
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开工前准备工作。⑤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编制保护措施方案,经发包人、监理人批准后由承包人实施,非实体性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采取挡墙、护墩、迁改等施工图范围外的工程实体性措施,费用按相关规定另行计算。④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施工图提交后3日内。③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承包人需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5日内提供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资料。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须发包人确认的书面文字资料为准),工期可顺延,除合同约定的材料价格调整外其余费用不索赔。②为满足正常教学导致的停工,由上述情况引起的工期或费用不得索赔。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5天。7.4测量放线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6不利物质条件(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达到合同价款的2%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或继续累计违约金,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1)承包人未按照审定的技术方案中“施工进度网络图”的既定工期完成各项施工任务的,延迟一天发包人按10000元/天处以承包人违约处罚金,处罚金按工期延误天数累计计算。工期延误按该项目工期目标分段考核如下: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7.9提前竣工的奖励(1)50年一遇的自然灾害(如台风、雪灾、洪水)。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本工程施工所需全部材料由承包人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保证质量,提供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明和必要的材料检验报告,并对材料质量负责。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自行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未按规定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3.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检测不合格,承包人应承担返工费及重复进行质量检测的费用。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不采用。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不采用。施****试验场所:不采用。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或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合同范围外的零星项目等均属工程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查。9.4现场工艺试验9.3.5试验检测单位由发包人委托,但承包人应现场配合检测单位完成试验检测,且承担配合试验检测的组织协调费用。
(六)因地质实际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等不可预见且急需处理的情况引起的变更;(五)因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调整引起的变更;(四)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不符引起的变更;(三)重要材料与设备的变更;(二)因项目发包人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一)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
10.4.2变更估价程序10.4.1变更估价原则按结算原则执行。10.4变更估价(九)其他导致工程造价变动的合理变更。(八)因施工方式或施工工艺变化引起的变更;(七)抢修抢险应急工程及遇不可抗力等原因的引起的变更;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发包人逾期未审批的,视为不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工程变更必须按程序先审批后实施。所有工程变更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签认后,才可以实施。承包人不得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确需进行设计变更的,由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提出,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后,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变更****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完善变更审批程序后,由发包人向设计单位提出进行设计变更。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暂估价工程最终价格的估价由发包人按本专用条款第10.4.1款进行估价。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比选文件编制、组织招标、评标、确定承包人、合同谈判等由发包人负责。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工程量清单。10.7暂估价
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发包人有权不使用暂列金额,由此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利润减少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予补偿任何费用。10.8暂列金额10.7.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发包人仅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按第14条竣工结算相应办法执行。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12.1.1承包人为完成承包内容,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环保等各种因素必须采取的措施以及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若因地质等特殊情况采取的特殊措施,由发包人批准后按相关规定计算。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承包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结算原则执行。
12.1.7各种赶工措施费、夜间施工的手续办理及其费用。12.1.6施工期间的临时排污费、噪声费、占道费、市容费等一切相关市政收费。12.1.5此工程所有自购材料设备的装卸费及转运至安装地点等二次或多次转运费用。12.1.4承包人自行承担施工、生活、办公所需的水、电接驳工作及相关费用〔自行考察现场水电接入、及测算至现场的相关费用〕。12.1.3工程所需要的临时设施费及临时设施用地手续的办理及费用、安全文明标识、标牌及宣传费用。12.1.2承包人为完成承包内容,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环保等各种因素必须采取的措施以及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
12.1.13为满足正常教学导致的停工12.1.12对施工区域、施工区域河道及周围的建(构)筑物、各种市政设施(桥梁、电杆、广告牌、通讯设施、地下管线、架空管线、文物保护建筑、苗木的保护工作等)的组织性保护措施费用。(不发生工程实体的保护)12.1.11本工程位于主**,所以比选申请人应做好对周边环境的调查工程,在报价时考虑施工噪音、人为干扰、施工时间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根据施工安排计划设定施工时间。否则,引起的一切投诉及处罚、索赔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相关费用自行考虑纳入本次比选申请报价中。施工过程中,比选申请人不能因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费用索赔。12.1.10比选申请人应根据项目情况及天气充分考虑夜间加班、防暑降温、高温补贴等相关费用,比选申请人自行考虑计入本次比选申请报价内。12.1.9比选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办理环卫、噪音、防尘等相关手续的费用,费用包含在比选申请报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本工程建筑垃圾外运(****市政府2004第164号文《关于对主**易撒漏物质实行密封运输的通知》和2005年渝府令188号《**市主**尘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执行。12.1.8为了不受市网停电影响延误工期,承包人应自行预备柴油发电机组,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施工期间能正常使用。如因市网停电,由承包人自行发电,承包人投标时应考虑该因素的有关费用,发包人不对发电费用予以补偿。承包人应自行准备抽水设备和准备蓄水池,并同时考虑水压不足三个的加压措施和考虑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发包人不对抽水、蓄水和加压等费用予以补偿。发包人不对停水、停电造成的停窝工事件作任何签证,也不因为市网停水、停电**工程工期。
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工程进度款支付条款执行。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10.4.1条执行。12.1.14一个合格承包商所能合理预见的风险。
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结算计算原则执行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不采用。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不采用。
(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不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由发包人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或发包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或发包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或发包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或发包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或发包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当期计量的工程量。(1)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
②承包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发票开具后最迟60天内送达发包人,如逾期送达导致对方损失的,按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①进度款支付需承包人取得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后才支付工程款,如开票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开票方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必须明确不能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3)关于增值税发票要求:(2)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以工程进度款25%作为人工费(工资款),由建设单位单独拨付至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资专用账户对应项目中(若人工费数额大于工程进度款的25%时,按实际人工费数额拨付;若人工费数额小于工程进度款的25%时,按工程进度款的25%拨付)。(1)签订合同并进入实质性施工支付合同金额50%工程款;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竣工验收合格财政结算评审结束支付至财政评审审定工程造价的97%,剩余工程款一年缺陷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无息支付。12.3.4工程进度款支付:
(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进度付款。12.4.1付款周期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采用。(5)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7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3)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完工后7天内撤离。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按5000元/天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不采用。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14.1结算原则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约定时间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不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施工设计图(含电子版)、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方案、竣工图(含电子版)、竣工资料(包含隐蔽资料、材料核价、技术洽商、材料合格证、质检报告、交(竣)工验收、工期延误、索赔资料、建设项目进度等资料)、预算书、结算书(含电子版)、承包人资质资料、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名单中应包含该人员身份证号码、在项目上担任职务)、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及费用支付相应资料、与项目有关的财务资料(进度款支付凭证、比选申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还凭证)、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就天内。14、竣工结算
(3)变更或新增工程项目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类似项目时,则由中选人根据相关配套定额、文件规定计算方法,结合比选申请人投标报价的计价取费原则,编制变更或新增项目的预算单价。其中的人工工日单价与材料价格均按投标报价中的人工单价和材料价格执行。(2)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变更或新增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价但有类似项目的,则参照报价中类似项目的投标单价报价执行;(1)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变更或新增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价,则按该项目的投标报价执行;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项目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中选人在该项目发生时向比选人提出,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经比选人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可进行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项目的价款调整。上述情况均以比选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其答疑文件为基准进行比较,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项目涉及调整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3、招标范围以外新增项目及工程变更项目(含签证)的计价原则:2、结算总造价计算方式:结算总造价=合同价±工程变更增减项目价款+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经审定的竣工结算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结算审计审定后30日内。14.2竣工付款申请(6)最终结算金额以以酉阳****财政局或酉阳****审计局结算审核认定金额为准。(5)如取消某项目,则该项目的总额价不予支付。(4)变更工程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并报监理工程师及比选人审核后确定。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最终结清申请单应列明质量保证金、应扣除的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增减费用。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5份。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竣工结算相关办法执行14.3竣工结算审核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防水部分为5年,其余为2年。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管理部门。(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在满足上述“质保金的支付方法”后,防水分部工程质保期满5年、其余分部工程质保期满2年后,退还预留的相应部分结算价的质保金。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方法:结算经审核单位审计完成、缺陷责任期满及质量缺陷整改完毕达到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和接收单位要求并移交接收单位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质保金。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在结算价款中一次性扣留。15.4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结算审定价款的3%。15.3质量保证金绿化工程养护期为12个月,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养护期内成活率达到100%。若养护期期间有植物死亡进行了更换,所更换植物的养护期从更换之日起按12个月计算。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3)承包人所用材料不符合本合同要求。(2)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10日内未做竣工完场清理,向发包人移交工程场地。(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7)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6)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擅自将所承包的工程分包。(5)承包人提出合理的变更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计划的更改及对材料的换用时,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而擅自更改或换用。(4)承包人在施工中未按发包人书面意见或不明确而又不向发包人求证,致使施工不能达到发包人要求。
(6)承包人有16.2.1款(6)条违约情形的,发包人将处以违规分包行为的承包人收取合同金额5%且不少于10万元的违约金。(5)承包人有16.2.1款(5)条违约情形的,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有关的损失,且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4)承包人有16.2.1款(4)条违约情形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损失,工期不得顺延。(3)承包人有16.2.1款(3)条违约情形的,返工损失由承包人自负,且工期不得顺延,并每发现一次承担该类材料费的20%作为违约金。(2)承包人有16.2.1款(2)条违约情形的,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结算和支付延误的损失。(1)承包人有16.2.1款(1)条违约情形的,发包人有权将工程进度款优先支付给民工或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中支付;
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14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且履约担保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发包人将仅对已完合格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清算价款。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本工程涉及违约金均应累计,其承担的违约金由发包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未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扣减。(7)比选文件约定的其他方式。
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发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承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办理。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按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所需的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不采用。****委员会成员的确定:不采用。20.3.1****委员会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委员会决定:否。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不采用。20.3.2****委员会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不采用。****委员会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不采用。
21.3.承包人应及时完善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及相关手续并严格履行职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负。21.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与其他承包人(如各种管网承包人、设施设备安装单位等)充分配合,服从发包人统一安排和调遣(如及时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或腾出工作面),如不服从发包人指令,造成其他承包人窝工或返工,承包人须赔赏其全部损失,并为发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损失,同时处以1万元/次的罚款;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做好施工区域内发包人指定的零星工程(如发包人指定进行各类综合管线的沟槽开挖等),发包人及监理予以签证认可,如不服从发包人及监理指令,按该零星项目的合同金额30%进行罚款。21.1.合同签订后,****公司)发出书面进场通知5日内、在有工作面的情况下,承包人应****公司)的要求及时及进场施工,承包人不得以工作面太小或者太少或狭窄或者可能多次进场产生额外费用或认为比选申请报价有疏漏等等任何理由拒绝进场。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没收其比选申请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申请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补充条款(2****人民法院起诉。(1****委员会申请仲裁;
21.9.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人除了有权解除合同外,还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其违法转包部分的工程款的10%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均于结算时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21.8.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及违法分包,承包人必须以本企业建制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施工力量为承建主体,否则,在履行施工合同阶段,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追究承包人相应的法律责任。21.7.属承包人的工作,承包人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发包人****施工队伍完善,费用在承包人的工程款扣除。21.6.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2016)1号等文件规定,承包人应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保证按月支付民工工资。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发包人有权将工程保证金或工程款优先支付或偿还给民工,且每发生一起拖欠民工工资事件,根据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发包人向承包人扣取1-3万元维稳工作费。如由于承包人未开设农民工专用账户,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承包人不得以此理由阻工,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等。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将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相分离,并将当月已完工产值的25%(若当月人工费高于当月完工产值的25%,则按照实际工资额存入工资专户)作为当月人工费单独拨付至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21.5.承包人****人民政府令164号《****政府关于对主**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告》,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21.4.承包人必须严格履行对材料商、分包商的支付义务,如因未严格履约,造成与分包商发生支付纠纷等,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并向承包人收取代付金额2%的管理费。
21.15.本工程的施工管理应严****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发包人将定期按《**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检查评定标准》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施工标准,发包人有权勒令承包人停工整改,并扣除相应部分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并通报建设主管部门。21.14.办理现场签证时,承包人应提供经监理、发包人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原件一式四份。其签证格式以发包人发布的标准格式为准。21.13.施工过程中由承包人产生的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应随时清运,并负责相关费用,发包人不对此进行签证和承担费用。21.12.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外观装饰等特定项目承包人应先报送2~3个施工方案并做样板,经监理、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21.1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必须做好本工程的保修工作,若承包人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保修时间,发包人可扣除部分或全部保修金,另行****施工队进行维修,但费用由承包人全部负责。21.10.本工程竣工后严禁“三拖”,即:拖竣工验收、拖竣工资料、拖工程移交,承包人需积极配合发包人的相关工作。
注:1、项目施工主要管理人员表按照比选申请文件填写。中标单位进场时应严格按照渝建发〔2013〕1号文件规定的《**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配备有关人员,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具有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市外入渝企业所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中标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到行发包人管部门进行网上备案。21.18.主要管理人员表21.17.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等费用。若因承包人不及时缴纳相关费用而导致发包方迟迟不办理相关手续,发包人有权在向承包人支付第一次工程进度款及竣工结算时代扣代缴相关费用。21.16.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发包人或监理在监理例会上(或平时)对承包人发出对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方面(或其它方面)的合理整改指令,承包人应及时执行。承包人不得因成本或其它等原因拖延或抵触,若承包人限期未整改完成,视情况每次处以罚款500-10000元。
序号 | 岗位名称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号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姓名 | 级别 | 号 码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号 | |
| 项目经理 | | | | | | | | | |
| 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施工员 | | | | | | | | | |
| 材料员 | | | | | | | | | |
| 质检员 | | | | | | | | | |
| 安全员 | | | | | | | | | |
| 标准员 | | | | | | | | | |
| 测量员 | | | | | | | | | |
| 机械员 | | | | | | | | | |
| 劳务员 | | | | | | | | | |
| 资料员 | | | | | | | | | |
| 试验员 | | | | | | | | | |
| 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7、人员考勤要求。****工程部现场人员严格按照上述第2至6款考核,从承包人单位进场后一个月(不以开工令为准)开始严格考勤、压证、履职,对主要管理人员建立考勤表,每月10日前报上月的考勤表和每月罚****工程部存档。6、承包人单位严格按照发包人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相关建设文件执行。5、对项目经理的特殊要求。项目经理的到位、履职不能以项目执行经理替代,如承包人单位派项目执行经理,则视项目执行经理为施工员。4、人员履职要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内必须保证每月至少26天在施工现场履行职责;施工期内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保证每月至少28天到场履行职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月缺勤按照2000元/人﹒天罚款;施工期内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月缺勤按照1000元/人●天罚款。3、职能部门锁证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人员的岗****住建委,其他项目施工主要管理人员的岗位证和职称证由承包****工程部,工程部列明清单交纪检监察部锁证保存。如承包人单位的原因影响并拖延发包人办理本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处以罚款5万元。待竣工验收后退还证件。如承包人单位未向发包人提供岗位证和职称证,则每人每证每月罚款2000元。2、人员到位要求。按照项目施工主要管理人员表至少到位相应岗位人数,如果缺少1个人以每个人罚款10万元计。主要管理人员应保持与比选申请文件一致,如有特殊原因需调整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住建委同意,变更人员必须为承包人单位的员工(提交更换前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且具有与被更换人员相同等级执业资格、职称)。若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则处每人每次分别罚款10万元、5万元,并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擅自更换施工员、安全员和造价工程师的,则处每人每次罚款5万元;更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则处每人每次罚款2万元。
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附件1:9、特殊情况。变更人员和其他特殊情况,按发包人规定程序执行。8、罚款的扣除。以上罚款全部在每次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3.装修工程为2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四、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防水部分为5年,其余为2年,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园林绿化管护期为2年,植物成活率为100%以上(2年内死亡的植物免费补栽,补种植物养护期计算以补种日起计算)。。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在满足上述“质保金的支付方法”后,防水分部工程质保期满5年、其余分部工程质保期满2年后,退还预留的相应部分结算价的质保金。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质保金的支付方法:质保期满且质量缺陷整改完毕达到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和接收单位要求并移交接收单位后按下面条款分批次一个月内无息支付质保金。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2:日期:日期: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3:日期: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2、工程地址: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三、承包单位基本情况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至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二、工程项目期限:4、分包形式: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列、规定。四、协议内容: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技术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技术方案的要求施工。
1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检测,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1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用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搭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道甲方制定的专用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12、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1、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统一,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10、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果乙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受,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承担责任,负责赔偿。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20、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捌份,甲、乙方各执肆份19、其他:18、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17、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派处所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办理施工等手续。16、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15、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第六章图纸随竞争性比选文件一并发出。工程量清单日期: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一、比选申请函部分目录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随竞争性比选文件一并发出。
三、技术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二、经济部分(三)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如有)(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比选申请函
(四)项目经理委任书(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一)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四、资格审查部分技术方案
(项目名称)一、比选申请函部分(八)其他资料(七)信誉要求(六)中选承诺书(五)项目经理承诺书
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比选申请函部分比选申请文件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比选申请总报价,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该工程项目经理为。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致:(比选人)(一)比选申请函(三)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如有)(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比选申请函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竞争性比选文件及附件、答疑及补遗通知中所有的内容。(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选:3.随同本比选申请函提交比选申请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我方承诺在比选申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传真:电话: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
单位性质:比选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年月日邮政编码:
特此证明。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本人(姓名)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领取原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年月日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
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单位电话(座机):身份证号码:
特此承诺。我公司(比选申请人名称)参加了你单位(项目名称)的投标。我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若获得中选资格,我公司承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同时,我公司已落实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方案,承诺如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的格式和内容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否则,我公司愿承担比选文件中约定的,因未按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的相应责任。(比选人名称):(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采用)(三)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比选申请文件(项目名称)二、经济部分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提示:目录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制]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经济部分
1.比选申请人编制技术方案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技术方案[目录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制]目录三、技术部分(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附表五临时用地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2.技术方案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单位:人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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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仪器设备名 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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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审查资料附表五:临时用地表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1.比选申请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比选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资格审查资料比选申请文件(项目名称)
(五)项目经理承诺书(四)项目经理委任书(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一)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目录
(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一)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八)其他资料(七)信誉要求(六)中选承诺书
比选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社会统一代码 |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社保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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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致:(比选人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四)项目经理委任书(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
姓名 | | 年 龄 | | 学历 | |
职称 | | 职 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学校专业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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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号码:身份证号码:项目经理:(签名)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
本人(姓名),项目经理证书编号:。受(承包人)委派,拟在(项目名称)担任项目经理一职。致:(比选人)项目经理承诺书(五)项目经理承诺书年月日
5、我本人每个月至少在岗时间为22日历天。4、我本人作为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职责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详细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的条款执行。3、我本人如果违背以上承诺,自愿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给予我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纪录向建设主管部门及项目经理证书注册、备案、审批机构等有关部门职能通报和相关部门给予的扣分扣证等处罚,同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我本人保证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1、****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我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组织、管理协调等工作,履行项目经理职责。并承诺在本工程责任保修期内,根据保修工作需要也能随时到场负责安排和履行保修工作。为加强本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在中选后严格履行与发包人签定的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圆满的完成本项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
项目经理2寸相片(近期,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特此承诺。6、本承诺为无条件的承诺,不可收回。
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2寸相片(近期,原件)粘贴区(如粘贴内容过多,比选申请人可自行增页) |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针对(项目经理姓名)的以上《项目经理承诺书》,我单位无条件承担法律和合同约定的全部连带责任。致(比选人):日期:手印:项目经理签名:
1、若我司中选,保证不会有转包、卖标或更换项目经理等行为。我单位参加的比选申请,对贵单位发出的该工程竞争性比选文书及其相应的补遗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部内容,在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后予以确认,完全同意其所有条款,并按其要求提交比选申请文件,保证按中选的“工程投标包干单价”和确认的“合同条款”及相关附件签定施工合同。我公司保证本工程中选****公司,一旦建设单位发现、****公司有转包挂靠行为,我公司甘愿承担违约责任或违约金,并对下列事宜作再次承诺:致:(比选人)(六)中选承诺书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若我司未按此承诺执行,就视为我司放弃中选权利,自愿承担因放弃中选的一切后果,以及没有严格履行合同所应承担的所有违约责任和违约处罚。3、在中选后,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2、我司保证按时签定施工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严格按《合同条款》规定履行合同条款,按合同规定收取费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1 | 报建材料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证书 | 公示后7天内 |
1 | 报建材料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施工安全员、施工质检员的责任书 | |
1 | 报建材料 | 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和资格证书 | |
1 | 报建材料 | 安全文明技术方案和施工的应急预案 | |
2 | 应缴费用 | 综合管理费、工人工资保证金、工程意外伤亡保险费 | |
2 | 应缴费用 | 履约担保 | 取得中选确认书十个工作日内 |
3 | 甲乙双方交接 | 平基现场交接和水电接口交接 | 公示后5天内 |
3 | 甲乙双方交接 | 施工图纸资料交接和施工放线坐标点交接 | |
4 | 施工管理 | 项目班子组织、管理人员入场时间、技术方案和前期材料计划 | 公示后10天内 |
5 | 安全文明施工 | 安全文明施工标牌设置 | 公示后25天内 |
6 | 施工设施完善 | 水电接通等 | 公示后25天内 |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我公司(比选申请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项目名称)的竞选,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比选人名称):(七)信誉要求日期:项目经理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5)未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4)未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3)未被列入《**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2)未被列入《**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其他资料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