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疑部分
(一)问题标题:关于招标文件内容提问
提疑内容1:
“1、p2页第一章,2.2招标范围是工地交货,p64页合同协议书内要求卸货(含工地卸货)。请问以哪一条为准,是否需要供货厂家负责工地设备卸货。”
答:工地交货包含卸货,由供货厂家负责工地设备卸货。
提疑内容2:
“2、p128页2.26.3噪音检测试验机组运行时,在竖井贯流泵机组(包括电动机、主水泵、齿轮箱等)壳体外1.0m处测量时,噪音的限制值不应大于85dB(A),p150页同步电动机在额定工况下运行时,距设备轮廓1m处测得的噪音水平不应超过A计权声功率级95dB(A)。p166页泵组正常运行时,离齿轮减速箱1m处的噪音值不得超过82dB(A)。噪音等级的测定方法应符合GB6404《齿轮装置噪声声功率级测量方法》的要求。请问水泵电机齿轮箱机组整体运行时具体噪音值以哪个为准。”
答:以机组运行时,在竖井贯流泵机组(包括电动机、主水泵、齿轮箱等)壳体外1.0m处测量时,噪音的限制值不应大于85dB(A)为准,不再单独要求同步电动机和齿轮减速箱的噪音控制值。
提疑内容3:
“3、p4页3.4.4不接受在“**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网址:http://chengxin.****.cn:8082/)信用等级为D级(且在公布有效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开标时由招标代理现场复核。〕和p8页。注册该网站后无生产制造或供应商等入口,提供的企业资质文件不同,无法对口注册。请问是否要注册。”
答:未注册或未在“**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网址:http://chengxin.****.cn:8082/)查询到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问题标题:****交易中心基础支撑平台信息注册问题
提疑内容:
“p12页10.1投标人须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水利行业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交易中心基础支撑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交易中心基础支撑平台信息,造成其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不被认可、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问:此次是网上电子招投标,需要****交易中心基础支撑平台注册及维护交易员信息吗”
答:具体****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详情请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jy.****.cn/artical/83/219388),首次注册:****中心-服务指南-办事指南-**市公共**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交易中心窗口电话:0760-****1782。
(三)问题标题:西河泵站工程机泵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澄清
提疑内容:
“经我方仔细研读“西河泵站工程机泵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和评分标准中的“水泵制造业绩”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1.资格要求中业绩要求现招标文件要求如下: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生产制造过一台套叶轮直径不小于2000mm的竖井贯流泵。
注:
1)投标人须附上能反映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①中标通知书;②有效的供货合同和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有效的供货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若供货合同或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不能明确本项目业绩要求的项目类别(或项目内容)、项目规模的,则另须提供结算书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③有效的供货合同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完工证明材料复印件;④业绩登记发布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的“工程业绩”截图(路径:首页>从业单位>单位详情)。
2)以上业绩的日期以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完工证明材料认可的签发日期为准。
3)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招标项目须同时满足①②④项;如为其他分包(或直接委托)项目须同时满足③④项,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供货合同可只复印盖章页及含有项目名称、签约主体、合同价款、规模等技术指标的关键页,供货合同复印件须能反映合同签约双方已盖章签字。其他资料需提供完整内容的复印件。
5)相关完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能反映工程已完工/竣工验收,并已注明签发日期,完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业绩要求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的方为有效业绩。
6)完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包括:
a.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签发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有招标人(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中标人公章的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b.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答(★提疑人自答,非招标人答疑回复):由于泵站项目从开机试运行到完工、竣工验收周期较长,故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评分要求的项目及厂家不多,现我们建议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须附上的相关证明材料修改为
投标人须附上能反映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①中标通知书;②有效的供货合同和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有效的供货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有效的供货合同和用户使用证明;或有效的供货合同和开机试运行证明。(若供货合同或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不能明确本项目业绩要求的项目类别(或项目内容)、项目规模的,则另须提供结算书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③有效的供货合同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完工证明材料复印件;④业绩登记发布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的“工程业绩”截图(路径:首页>从业单位>单位详情)。
2.评分标准中的 “水泵制造业绩(28分)”现招标文件要求如下:
(1)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叶轮直径2000~2500mm(含2000mm)的竖井贯流泵制造业绩的每项得2分,此小项满分6分;投标人具有叶轮直径2500~3000mm(含2500mm)的竖井贯流泵制造业绩的每项得3分,此小项满分9分;投标人具有叶轮直径3000mm或以上的竖井贯流泵制造业绩的每项得5分,此小项满分15分;此项满分20分;(2)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叶轮直径3000mm或以上的其他轴流泵或混流泵制造业绩的每项得3分,3项或以上的满分8分。
投标人须附上能反映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①中标通知书;②有效的供货合同和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有效的供货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若供货合同或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不能明确本项目业绩要求的项目类别(或项目内容)、项目规模的,则另须提供结算书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③有效的供货合同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完工证明材料复印件;④业绩登记发布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的“工程业绩”截图(路径:首页>从业单位>单位详情)。
[1、以上业绩的日期以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完工证明材料认可的签发日期为准。2、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招标项目须同时满足①②④项;如为其他分包(或直接委托)项目须同时满足③④项,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答(★提疑人自答,非招标人答疑回复):由于泵站项目从开机试运行到完工、竣工验收周期较长,故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评分要求的项目及厂家不多,现我们建议业绩评分须附上的相关证明材料修改为:
投标人须附上能反映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①中标通知书;②有效的供货合同和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有效的供货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有效的供货合同和用户使用证明;或有效的供货合同和开机试运行证明。(若供货合同或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不能明确本项目业绩要求的项目类别(或项目内容)、项目规模的,则另须提供结算书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③有效的供货合同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完工证明材料复印件;④业绩登记发布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的“工程业绩”截图(路径:首页>从业单位>单位详情)。”
答:针对第1点,维持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条的业绩要求不变;针对第2点,详见澄清部分。
二、澄清内容
(一)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5项评分标准中水泵制造业绩(28分)的得分规则澄清为:
1.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叶轮直径2000~2500mm(含2000mm)的竖井贯流泵制造业绩的每项得2分,此小项满分6分;投标人具有叶轮直径2500~3000mm(含2500mm)的竖井贯流泵制造业绩的每项得3分,此小项满分9分;投标人具有叶轮直径3000mm或以上的竖井贯流泵制造业绩的每项得5分,此小项满分15分;此项满分20分;
2.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叶轮直径3000mm或以上的其他轴流泵或混流泵制造业绩的每项得3分,3项或以上的满分8分。
投标人须附上能反映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①中标通知书;②有效的供货合同和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有效的供货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有效的供货合同和用户使用证明材料(需反映机组正常运行)的复印件;或有效的供货合同和开机试运行证明材料(或机组启动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若供货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明确本项目业绩要求的项目类别(或项目内容)、项目规模的,则另须提供结算书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③有效的供货合同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完工证明材料复印件;④业绩登记发布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的“工程业绩”截图(路径:首页>从业单位>单位详情)。
[1、以上业绩的日期以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签发日期或其他证明材料认可的机组开机试运行日期为准。2、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招标项目须同时满足①②④项;如为其他分包(或直接委托)项目须同时满足③④项,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二)招标文件封面编制时间应为:2022年11月3日。
注: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日期:2022年11月11日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11-04 12:00 |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2022-11-04 12:00 |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2022-11-09 17:3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2-11-10 17:3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2022-11-11 17:3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11-16 17:00 |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8 09:30 | 企业签到开始时间 | 开标时间2022-11-28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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