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文化馆廉洁书法展厅-《清风馆》项目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廉洁书法展厅-《清风馆》项目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廉洁书法展厅-《清风馆》项目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廉洁书法展厅-《清风馆》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 | **省**县五一三路292****中心旁 | 2278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C060299 - 其他会展服务 | 其他会展服务 | ****廉洁书法展厅-《清风馆》项目 | 开幕式及设立清风馆牌區、前言台、展架、射灯系列、交流座谈区、书法创作台和编印画册等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 | 按行业标准 | 2278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杨永丽
专家:孟海前、林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合同包中标金额计算收取。计算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3417元
收取对象:****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与符合性审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五一三路374号
联系方式:0599-****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省**市**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503、505、506室
联系方式:193****63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193****632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发布时间:2022-11-1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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