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木自然资(拍)〔2022〕 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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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木自然资(拍)〔2022〕 2号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龙钦北街城(略)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本次出让宗地面积若有误差,以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略)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略),也可(略)。联合竞买的要提供联合竞买协议。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须知 (一)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11月15 日至 2022(略) 到 **县自然**局(扎昌街177号)二楼自然**权益与开发利用股咨询、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二)申请人可于 (略) 至 2022年12月8日 17时30分到 **县自然**局(扎昌街177号)提交书面申请。(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申请)。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6时00分(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1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2月12日10时00分 在 **县自然**局(扎昌街177号)四楼会议室进行。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收款户名:(略) 保证金缴纳账号:(略) 开 户 行:(略) 六、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需提交同一日期银行3000万人民币以上存款的资信证明或1亿元及以上银行授信额度证明。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竞得后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以《联合竞买协议》为准,不得新增、更改成员。联合竞(略),(略)加拍卖出让活动和权利,并只能以唯一(略)(可以是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略)亿元及以上银行授信额度证明。 (二)竞买人须自行到宗地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所(略)。该出让宗地面积若有误差,以交地实测面积为准。 (三)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县人民政府和征收部门的要求,(略)**置房68套(其中120㎡的17套, 100㎡的27套, 60㎡的 24套)和建筑总面积约1398.94㎡的住房,具体面积、详细户型在竞得人做修建性详细规划时(略)规划修建,政府在回购住房时,实际房屋建筑面积大于或者小于应安置建筑面积的部分,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住房不分地段、位置),按评估价互补差价。 (四)该项目按工程进度可以提前预付竞得人回购价款,具体付款方式与比例待土地成交签订回购协议时另行协商。 (五)该宗地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土地竞得人必须履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老旧小区改建提升国有土地收回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老旧小区改建提升项目**州**重点国有林保护局国有土地收回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及**县城区老旧小区改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会议纪要》《通知》等相关内容要求。 (六)买受人竞得该宗土地后,必须配置车位且(略).5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的车位,必须配置新能源充电设施(占比≥10%)。 (七)买受人在开工前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提高抗(略),对有隐患的地块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同时应做好环评相关工作。买受人须确保项目无相关隐患后方可动工建设。 (八)土地竞得人须与征收部(略)房选择完成后剩余部分再进行商品房出售。 (九)土地竞得人应按规划设计要求,自行投资(略)。完成规划用地范围内的通行道路、护坡堡坎、消防**等所有工程建设。 (十)安置(略):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24个月内交房,超过24个月交房的,增加的所有费用由土地竞得人承担。 (十一)土地竞得人必须全面落实征收部门在拆**置还房过程中的处理意见,协助征收部(略)。 (十二)买受人竞得土地后,需在**县注册登记设立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开发建设。 (十三)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缴纳,不得代缴,申请人必须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注:拍卖出让保证金进账人必须是竞买人,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保证金。因银行票据交换有时间差,请拟竞买人提前进账,款到竞买保证金账户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 (十四)该宗地成交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买受人应交纳的土地交易手续费和相关税费。土地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 (十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并以拍卖文件中附录的《**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拍卖出让龙钦北街城镇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木府函〔2022〕87号)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七、主要公示及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略)com)、**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略)89.138:800)、**彝族自治州自然**局网(http://(略)gov.cn)、**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略)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县自然**局监督电话:(略) **县自然**局 (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