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行政办公楼电力线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2-11-16,更正为:2022-11-18。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1-18 09:00:00,更正为:2022-11-28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11-18 09:00:00,更正为:2022-11-28 09:00:00。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县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2日13时起,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具体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
**坝镇、嘎日乡全域,普昌镇桥边村、斯普村,田坝镇挖夯村,苏雄镇埃岱村,**镇觉铁村。
二、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根据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2.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不外出,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 分时有序、分区限流 的方式,持有效身份证件、出入登记卡、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2小时内就近完成生活物资购买;确有不便的,****社区统一代为购买。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暂停营业。参加防疫工作和紧急诊疗的医护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可以凭工作证、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
4.做好心理疏导,对因病就医人员,****社区)安排全****医院就医。
请广大市民群众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扎实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 间隔两米检测 等措施,有发热****社区)报告。凡拒绝接受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或者治疗,故意隐瞒行程和密切接触史,****社区报备,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公务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县应对****指挥部办公室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办公室
2022年11月12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15日
详见磋商文件
名称:****
地址:**省凉山州**县**坝镇团结南街393号
联系方式:158****8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采购中心)
地址:**省********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0834-****99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阿木老师
电话:0834-****992
********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