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华旸****公司、******公司;
1.招标条件
****开发区溪东产城融合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人才公寓工程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已由漳泰发改批【2022】202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邀请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开发区溪东产城融合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人才公寓工程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
2.2.建设地点:****开发区工业大道西侧,兴泰中学北侧;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31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6801平方米,地下室16562平方米,设置8幢住宅用房,550户,623个停车位,配套托儿所、社区服务站、****服务站、党群活动室、卫生室及物业管理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414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 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给水排水、综合管线、电气、节能、消防等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及概算;不包括施工图。
2.6.2.内容:最终实施项目以业主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2.7. 项目的设计周期:30日历天((1)方案设计优化阶段:签订合同书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符合审批要求的优化方案设计文件(含图纸及相关文件)。
(2)初步设计阶段:优化方案设计文件经招标人书面确定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并送评审部门审批,中标人还应负责初步设计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工作,直至满足审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5.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11 月 17 日至2022年 11 月 21 日到****(**市**区人民西路103号 富达集团4楼)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 12 月 8 日10时00分;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形式现场提交,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退还。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密封在信封中,****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1. 费用
7.1.本项目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收费金额为96万元包干。
7.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2年 11 月 21 日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截至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12 月8日10时00 分;
递交地点为:****(地址:**市**区人民西路103号 富达集团4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小叶 ;
联系电话: 0596-****261 ;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人民西路103号 富达集团4楼 ;
联系人: 小马 ;
电 话: 0596-****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