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医院**院区(****)2022年小型维修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1月17日9时00分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1日17时30分 | |
招标人代表 | 盛丽 | |
监督人员 | 朱金国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报价 | 审定金额的85%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 |
业绩 | 1、****中学食堂改造工程 2、杨桥镇**村分拣车间附属工程 3、****公司2#厂房 4、**区罗岭镇农****中心工程 5、**市****服务中心食堂改造提升工程 6、杨桥镇旅游公厕建设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投标报价 | 审定金额的78%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 |
业绩 | 1、****中心局零星维修项目 2、****中心一期附属羽毛球场施工项目 3、****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改造工程 4、****医院**路院区手术室窗户改造项目 5、****中心装饰工程 6、****中心装饰改造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投标报价 | 审定金额的85%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 |
业绩 | 1、**市大****基地及配电房工程施工 2、**县“两所一队”****基地、办案中心和刑事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 3、**县**河 13#、14#、15#公厕及独秀公园 9#公厕维修工程 4、**县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改造工程 5、****政府食堂装修及改造工程 6、****管理局办公大楼外墙维修工程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及附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限 联系电话:0556-****157 | |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吴限,联系电话:0556-****157。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市****管理局监督检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018,在线方式,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