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
- 截止时间:2022-12-14 00:00:00
- 招标机构:
- 招标地区:**市
- 招标产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
- 所属行业:;水利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其他工程;
**县鸭江镇青峰村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鸭江镇青峰村土地整理项目 已由 **市******局、**市****委员会 以 **规资发【2022】26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新增耕地指标收购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整治中心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鸭江镇青峰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实施规模为147.2397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分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一)土地平整工程
坡改梯8.7727hm2,台面重构48.5226hm2,旱改水8.8243hm2,梯田改造38.2637hm2;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灌溉渠(C25砼,0.3*0.4)2579m,**灌溉渠(C25砼,0.4*0.5)463m,新修排水沟带路295m,**涵洞6座;
(三)田间道路工程
整修3.5m田间道1158m,整修4.5m田间道1081m,新修平**4座,新修错车道10座,新修倒车位2座;
(四)其他工程
**项目标志牌一块。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682.8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576.75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载明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等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12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市公共**交易网(www.****.com)、**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wulong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市公共**交易网(www.****.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市公共**交易网(www.****.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wulong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11-27 17:00:00(**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2-11-28 17:30:00(**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wulongweb/)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14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n)、**市公共**交易网(www.****.com)、**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wulongweb/)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巷口镇白杨路31号 | 地址: | **市**区人和街道升伟晶石公元1幢205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1551 | 联系电话: | 023-****121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