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县商品房****银行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委托****为代理机构。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
2.1 招 标 人:****;
2.2项目名称:**县商品房****银行招标项目;
2.3 项目编号:****;
2.4 履约周期: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并在**县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
四、资格审查办法及评审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2年11月21日至 2022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9 :00分至 11 :30分(**时间,下同),下午 15 :00分至 17:00分,在********中心617办公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仅适用委托人报名)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10:00(**时间),地点为****会议室。
6.2投标文件:格式、密封、标识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七、其他
7.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安排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也不予退还。
7.2 因疫情原因,各投标人前来报名和参加投标,须符合当地和本地疫情防控政策。原则上只派一人参加,现场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违反当地和本地疫情防控政策及开标现场防疫要求的,自行承担责任。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结果公告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灵溪镇**大道99号
联 系 人:向女士
电话:133****9811
代理机构:****
地址:**市乾州街****花园****中心18楼1839
联 系 人:滕先生
电话:150****8879
****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