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城区福祥村等六个生活区居民违法用地处置的通告
****关于**福祥村等六个生活区居民违法用地处置的通告
****关于**福祥村等六个生活区居民违法用地处置的通告
根据《****政府关于兰坪县城**福祥村等六个居民生活区居民违法用地处置方案的批复》(兰政复〔2018〕297号)相关要求,为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序推进我县“两违”整治工作,有力打击违法使用国有土地现象,有效处置违法用地户的土地使用手续,解决涉及群众因历史遗留土地使用权问题造成不动产证办理困难等问题。现将**福祥村等六个居民生活区居民违法用地处置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和节约用地原则,对福祥村等六个用地审批手续齐全的生活小区用地户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未按审批地点建设或超审批面积建设等违法用地现象的用地户进行行政处罚,完善土地处置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二、工作步骤(一)处置范围福祥村兰铅职工生活区、****粮食局生活区、林业局生活区、财政村生活区、地矿生活区、园丁村生活区(详见附图)。(二)处置程序1.根据建设用地审批批文,对上述生活区违法用地现象进行清查。各违法用******局进行申报,提供测绘报告,接受对建设用地及违规建筑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并办理相关的规划许可证书。******局对违法用地进行行政处罚,土地违法处罚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兰坪县违法占用土地未批先建执法查处工作的批复》(兰政复〔2022〕156号)规定的违法占用国有土地处罚标准执行,即200元/平方米。违法建筑处罚标准按照《**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公告 第56号)、《****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坪县新增违法建筑及个人建房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办发〔2019〕164号)规定,处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框架结构2400元/㎡,砖混结构2000元/㎡,砖木结构1100元/㎡,土木结构1000元/㎡)。2.违法用地户在完成行政处罚、获得规划许可后,根据土地评估结果,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为划拨,未办理出让手续的用地户原已审批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按照《****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兰政复〔2014〕15号)规定补办出让手续。3.用地户在完成行政处罚程序、办理相关规划许可、缴纳相关土地出让金,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相关要求提供资料后,****中心A区****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三、报名方式本次违法用地处置按照“依申请办理”原则,涉及处置工作的福祥村等六个居民生活区居民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可持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大队报名参与处置。(报名电话:0886-****472)四、时间要求本次违法用地处置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过期将不再受理。特此通告
附件:福祥村兰铅职工生活区、****粮食局生活区、林业局生活区、财政村生活区、地矿生活区、园丁村生活区(详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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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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