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县鸭江镇青峰村土地整理项目 已由 **市******局、**市****委员会 以 **规资发〔2022〕26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新增耕地指标收购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整治中心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鸭江镇青峰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实施规模为147.2397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分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一)土地平整工程
坡改梯8.7727hm2,台面重构48.5226hm2,旱改水8.8243hm2,梯田改造38.2637hm2;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灌溉渠(C25砼,0.3*0.4)2579m,**灌溉渠(C25砼,0.4*0.5)463m,新修排水沟带路295m,**涵洞6座;
(三)田间道路工程
整修3.5m田间道1158m,整修4.5m田间道1081m,新修平**4座,新修错车道10座,新修倒车位2座;
(四)其他工程
**项目标志牌一块。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682.8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576.75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载明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等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6个月 ,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12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巷口镇白杨路31号 | 地址: | **市**区人和街道升伟晶石公元1幢205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1551 | 联系电话: | 023-****121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县鸭江镇青峰村土地整理项目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市武****交易中心 | ****银行****公司****红豆支行 | 316********002********05198 |
**市武****交易中心 | ****银行****营业部 | 500********050210512-0172 |
**市武****交易中心 | ****银行****分理处 | 280********100********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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