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高中部)EPC总承包-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新校区(高中部)EPC(招标项目编号:****),现就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有关疑问的答复以及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疑问的答复:
问1:招标文件P75,业绩评分标准中企业资质资格加分项: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问:本项目中包含一座100米市政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加分,而本项目桥梁属于市政桥梁,且市政一级总承包资质施工范围涵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范围,应修改为: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市政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或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得0.5分。
答1:本评分项设置结合项目的自身特点、属性和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并满足《****建设厅关于印发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和《****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2号)的规定。
问2:本项目桥梁属于市政桥梁,且市政一级总承包资质施工范围涵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范围,本项目设置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桥梁专业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加分不合理,应该改为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市政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加0.5分。
答2:详见本答疑问题1回复。
问3: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建筑总面积57277.14平方米,综合评分法P70页2.2.4(4)业绩评分标准,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第2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业绩加分条件设置为5万平方米,根据****建设厅《关于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五、类似业绩的设定条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四)类似业绩的指标值设置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的,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建议本项目业绩调整为: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面积不小于3.8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第2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建筑面积不小于3.8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
答3: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7429.55平方米,业绩要求为“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满足类似指标设置不超过项目实际指标值三分之二的要求,未违反《****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2号)****建设厅关于类似工程业绩设置要求的规定。
问4:1,工程类似业绩加分项,设置的是: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疑义:此项目**建筑总面积才57277.14平方米,**省住建厅明文规定设置工程类似业绩只能设置三分二以下,请问招标代理是否按省厅文件更改 2,企业资质资格加分项,设置的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疑义:此项目为房屋建筑项目,只有一条天街小桥,建筑施工、设计资质都可承担的工程,却设置了桥梁工程设计甲级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来加分。再说市政设计甲级和市政工程一级资质本都涵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请问招标代理是否按项目属性更改此加分项
答4:详见本答疑问题1及问题3回复。
问5:1,招标人设置的配备BIM技术人员中拥有中国图学学会****保障部****中心颁发的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人数在10个(含10个)以上,同时其中BIM技术团队中要求具备建筑设计专业、建筑设备设计专业、建筑施工专业、工程造价管理专业的人员至少各一个的加1分。 疑义:此项目设定的在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设计、协调和配合服务工作等;应采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含全专业施工BIM应用及指导。即然施工中要应用BIM技术为何没有注册建造师专业,请问招标人是否符合项目属性 4,疑义:此项目即然是综合评估法为何没有设置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实施方案的评分项请问招标代理是否合理更改
答5:本项目要求应用BIM技术,采用综合评估法,面向**招标,本评分项设置结合项目的自身特点、属性和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并按照 《****建设厅关于印发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和《****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2号)的规定“写明BIM技****机关、配备人员数量等要求。”
问6:问:根据本项目发布的基本情况信息、可研批复信息等,本项目建设性质为**项目,**建筑面积为57277.14平方米,且****新校区(高中部)项目采用全过程咨询+EPC模式进行招标,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法2.2.4(2)企业类似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3项及以上单项设计合同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不低于3.8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得2分 ,满分2分,设置的加分条件门槛均为(57277.14×2/3=38184.76㎡),而本项目EPC综合评分法2.2.4(4)业绩评分标准,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第2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业绩加分条件设置为5万平方米,根据****建设厅《关于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五、类似业绩的设定条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四)类似业绩的指标值设置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的,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建议本项目业绩调整为: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面积不小于3.8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第2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建筑面积不小于3.8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
答6:详见本答疑问题3回复。
问7: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4项中约定“14、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模拟清单成果,利用造价软件进行模拟清单报价,将报价成果导出并附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已标价模拟清单””,但招标人提供的模拟清单成果分为两册,请明确,是否仅需提供分册一作为已标价模拟清单,分册二无需提交。
答7:分册一分册二均要提交。
问8:业绩评分标准中: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此业绩是否可由投标人的分包单位提供
答8:投标人使用第一种类似工程业绩的不可由分包单位提供。使用第二种类似工程业绩的施工承包(分包)合同需满足第二种类似工程业绩规定。
问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点中“企业资质资格”的第1点“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这条款资质夸建筑电力市政三个行业,且****设计研究院资质证书上描写,为避免有量身定做嫌疑建议修改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加0.5分。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点中“企业资质资格”的第1点“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这条款的完全未按照本项目的重点和特性设置,为避免有量身定做嫌疑,建议修改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加0.5分。 3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点中“项目管理机构”的第2点“配备BIM技术人员中拥有中国图学学会****保障部****中心颁发的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人数在10个(含10个)以上,同时其中BIM技术团队中要求具备建筑设计专业、建筑设备设计专业、建筑施工专业、工程造价管理专业的人员至少各一个的加1分。(以上各专业不可兼任)”,为避免有量身定做嫌疑,且闽建筑〔2020〕2号文件只是要求写明BIM技****机关、配备人员数量要求,并未要求BIM技术团队中人员的专业,建议取消“BIM技术团队中要求具备建筑设计专业、建筑设备设计专业、建筑施工专业、工程造价管理专业的人员至少各一个”的条款设置。
答9:详见本答疑问题1及问题5回复。
问1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点中“项目管理机构”的第1点“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拟派出的施工项目组成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组成员:结构专业(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设计专业(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电气设计专业(具备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和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专业(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造价专业(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各一名,且均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经济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项目组成员中具有一名省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得1分”,这条款****设计研究院人员证书描写,且本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并非电力工程,电气设计专业(具备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和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要求太高,建议修改为:电气设计专业(具备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点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第1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这条款未按常规设置,纵观本项目的企业资质资格、项目管理机构条款要求都非常高,而本条款资格确放很低,为避免有量身定做嫌疑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只能按第1种。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5)点中“项目管理机构”的第2点“注:BIM技术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本项目要求采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故建议修改为BIM技术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或须有一半以上Bim 技术人员为设计分包单位更为合理。
答10:(1)本评分项结合项目的自身特点、属性和实际需要,设置的“人员职称、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方面的要求未违反《****建设厅关于印发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示范文本中的规定。(2和3)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1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点中“企业资质资格”的第1点“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这条款资质夸建筑电力市政三个行业,且****设计研究院资质证书上描写,为避免有量身定做嫌疑建议修改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加0.5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点中“企业资质资格”的第1点“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这条款的完全未按照本项目的重点和特性设置,为避免有量身定做嫌疑,建议修改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加0.5分。 3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点中“项目管理机构”的第2点“配备BIM技术人员中拥有中国图学学会****保障部****中心颁发的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人数在10个(含10个)以上,同时其中BIM技术团队中要求具备建筑设计专业、建筑设备设计专业、建筑施工专业、工程造价管理专业的人员至少各一个的加1分。(以上各专业不可兼任)”,为避免有量身定做嫌疑,且闽建筑〔2020〕2号文件只是要求写明BIM技****机关、配备人员数量要求,并未要求BIM技术团队中人员的专业,建议取消“BIM技术团队中要求具备建筑设计专业、建筑设备设计专业、建筑施工专业、工程造价管理专业的人员至少各一个”的条款设置。
答11:详见本答疑问题1及问题5回复。
问12:请明确北校区临时用电接驳点位置、箱变容量,临时用水接驳点位置及管径。
答12:北校区临时用电接驳点位置:北校区东北角,箱变容量500 KVA; 临时用水接驳点位置 :现北校区大门口处,管径25mm。
问13:请明确南校区临时用电接驳点位置、箱变容量,临时用水接驳点位置及管径。
答13:南校区临时用电接驳点位置: 田径场西北侧,箱变容量630 KVA; 临时用水接驳点位置南校区北端管径25mm。
问14:建筑设计总说明(三)(N-03)缺失,请提供。
答14:室间材料表即是建筑设计总说明(三)
问15:北校区西侧富春大道为在建道路,请问可否通行,请明确富春大道通车日期。
答15:现已具备通车条件。
问16:****学校大门可否作为施工大门通道
答16:不能。
问17:场地西侧拟建7#楼、9#楼区域在现有围挡外侧,请明确场地移交时间。
答17:场地已移交到位。
问18:8#****中心部分区域现状为办公楼,请明确现状办公楼拆除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18:包含。
问19:请明确北校区施工过程中,现有已建建筑是否停用。
答19:已停用。
问20:根据设计方案,北校区西侧滞洪公园建设完成后,将滞洪公园纳入校园内。请明确西侧滞洪公园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20:不包含。
问21:请问北校区西北角电线杆是否需要迁移若需迁移,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21:不包含。
问22:设计方案中,场地围墙为通透式围墙。因紧邻周边居住建筑,请问是否可修改为封闭式围墙。
答22:暂不考虑修改。
问23:招标文件中,施工工期节点“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1#宿舍楼、原教学楼的改造及**9#食堂并通过验收,具备移交使用条件”。请明确1#宿舍楼、原教学楼及**9#食堂场地移交日期及开工日期。
答23:移交日期8月10日前,开工日期以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
问24:招标文件中,设计工期为“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工程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时间);②90日历天内提供室外工程、二次装修等所有深化设计图纸”;施工工期为“从完成桩基、基坑支护施工图审查之日开始计算,100日历天完成基坑支护与桩基施工;130日历天内完成基础及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24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构封顶;40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室内外装饰施工;420日历天内完成室外及其他工程(场区道路、桥梁、景观绿化等),430日历天内完成单体验收;440日历天内完成联合竣工验收,具备移交使用条件”。设计工期中未提到基坑支护设计工期、桩基及基坑支护施工图审查工期,请明确。
答24: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桩基与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审查5日历天。
问25:南校区场地平整、现有电线杆拆除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25:包含南校区场地平整,不包含电线杆拆除。
问26:请明确南校区、北校区场地移交日期及开工日期。
答26:南校区、北校区场地已移交到位,开工日期以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
二、补充通知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10.2.2.4(4)业绩评分标准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现更改为:“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或(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
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11.2.2.4(5)资信评分标准1.企业资质资格”:“承
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现更改为“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
[****001]****新校区(高中部)EPC总承包.ND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