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名称)的 **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项目(小乌江分区)监理招标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已于2022年11 月 23日****交易中心9楼919标室 开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818.00元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验收交付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 苟周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证号:****3100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总分:84.53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骅辉建设****公司
投标报价:****000.00元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验收交付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简加明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证号:****1979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总分:56.28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研究院****公司
投标报价:****500.00元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验收交付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王德强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证号:****3164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总分:40.96分
中标结果公示 2022 年 11月 24 日至 2022 年 11月 28日,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人对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招 标 人:****
联 系 人:李先生
地 址:**县
电 话:150****7053
****公司: ****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189****7147
地址:**市新蒲新区林达阳光城5栋25楼2504
监督单位:****改革局
监督电话:0851-****0197
**市公共**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咨询:****98000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