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警支队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的
单一来源公示
****拟就****交警支队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交警支队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1年3月5日,****总队下发《关于开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整改活动的通知》(苏公交传发[2021]36 号),要求全省各地4月底前完成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社会考场招标合法性和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真实性的审查,确认社会考场的服务主体资格,与社会考场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支付购买服务费用,且不得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变相无偿使用。今年**部新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62号令第三章第五十一条再次对社会考场购买服务做了明确规定。****支队立即对全市范围内科目二社会考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摸排。目前,我市共有四家在用科目二社会考场,分别为邗**部枢纽科目二考场、**砖桥科目二考场、**刘集科目二考场和**城南科目二考场,****总队验收合格并备案后,于2018年1月投入使用至今。**顺腾水科目二考场于2022年11月16****总队验收,备案后即可对外考试。******部对于社会考场监督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且满足群众的考试需求,交警支队确定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市**局统一采购,分**市区、**、**、**、**五个片区分包各采购一家社会考场服务。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0 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每个县市设立一家科目二考场既能满足当前驾驶人考试需求,也不会因多采购造成**浪费。2、确保“放管服”措施的深化落实,方便群众就近驾考,确保科目二考试的社会服务性、延续性;3、提供考试场地及配套应用服务、待考大厅、考试系统配套软硬件、监控中心等内容必须符******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规范》(GA1029-2022),综上所述,**市区、**、**、**、**五个区域内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且不存在任何其它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故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包1、名称:****;地址:**市渡**路27号
包2、名称:**市腾运驾****公司;地址:**市****工业园区777号
包3、名称:**兴****公司;地址:****中心村花园组
包4、名称:**君和驾****公司;地址:**市城南经济新区新科路
包5、名称:**顺腾企业****公司;地址:**县范水镇京润花苑商住楼1幢113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1月23日 至2022年11月3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高祥
联系地址:**市润**路98号
联系电话:138****276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孙龙洲
联系地址:**市扬子**路471号
联系电话: 0514-****458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舒畅
联系地址:**市**东路9****中心1号楼5楼 1518室
联系电话:0514-****7195
六、附件
附件: 采购需求.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