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乡村**局****乡村**局****集团帮扶**县2021年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粮集团帮扶**县2021年建设项目共4个,计划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产业**项目为**镇东信村种鸭养殖产业扶贫示范园项目(一期),计划投资320万元;****中学多功能展示厅配套设施,计划投资200万元,**中学阶梯教室多功能高**程教育项目,计划投资60万元;**县就业帮扶及农副产品推广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项目累计支出404.04万元,结余195.96万元(其中104.67万元为未支付工程项目款)。****中学多功能展示厅配套设施、**中学阶梯教室多功能高**程教育项目等均已完成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1****乡村**局****集团帮扶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我县产业**、乡村**、人才**,有效促进我县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有效衔接政策落实。但审计中也发现未及时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未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责任单位项目前期设计不合理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责任单位项目前期设计不合理等。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以下审计建议:督促相关项目责任单位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因地制宜,合理设计项目;加强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加快整合相关项目责任单位实施项目结余的资金,规划立项新的项目,及时统筹使用项目结余资金。
五、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乡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规范落实整改。截至2022年10月,审计发现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具体****乡村**局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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