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 基本要求:
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2 业绩要求:
提供至少1份2019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应答人签订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均须包含车辆运行服务或车辆租赁服务,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593万元;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
B、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 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若该合同即无含 税总金额也无订单,以合同主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材料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一致,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
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 服务承诺:
应答人须承诺:
1、提供服务的车辆均为新车(2022年11月1日之后登记,且里程不超过500公里),且所有权归应答人完全拥有(以车辆行驶证为准);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一个月之内将所中标包的车辆配置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
2、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必须是应答人自有员工或劳务派遣员工(派遣至应答人);且应急通信等重要保障驾驶人员须具备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其他驾驶人员须具备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
2.4 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