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1月24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1月2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30日 | ||||||||||||
拟中标人 | ****(牵头单位)南****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牵头单位)南****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 | 壹仟伍佰柒拾贰万玖仟捌佰捌拾陆元陆角贰分(¥****9886.62元);其中设计费为:壹拾柒万捌仟元整(¥178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壹仟伍佰伍拾伍万壹仟捌佰捌拾陆元陆角贰分 (¥****1886.62元),其中:暂估价为:零元(¥0.00元),暂列金额为:叁万壹仟贰佰贰拾叁元肆角整(¥31223.40元)。 | ||||||||||||||
工期 | 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170日历天 | 质量 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工程设计规范、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满足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和实际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王安会(注册编号:皖134********900322,身份证号:37078***********5X)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陈聪(证书编号:****2895,身份证号:45212***********33) | ||||||||||||||
施工项目经理 | 王安会(注册编号:皖134********900322,身份证号:37078***********5X) | ||||||||||||||
专职安全员 | 李延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皖**C(2009)****477,身份证号:61062***********56),付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皖**C(2012)****697,身份证号:34032************3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县**南北大桥改造及**部分路网提升工程; 2、****南路下穿G1501地道工程; 3、**市区直单位、****学校类错混接点改造工程(**片区)工程总承包; 4、****中心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市政设施工程设计; 5、那马至吴圩一级公路改扩建(吴圩段)设计; 6、**北站市政配套工程项目(一期)设计(II标); 7、**市华兴路**线工程(K1+220~K6+540段); 8、**县北城片区排水防涝及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 9、紫蓬路(**路~**路)改造工程; 10、****外环路改造提升工程。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施工企业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83.38,设计企业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44.6。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牵头****集团****公司(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 | 壹仟伍佰柒拾肆万元整(¥****0000.00元);其中设计费为:壹拾柒万肆仟捌佰贰拾肆元陆角玖分(¥174824.69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壹仟伍佰伍拾陆万伍仟壹佰柒拾伍元叁角壹分(¥****5175.31元),其中:零元(¥0.00元),暂列金额为:叁万壹仟贰佰贰拾叁元肆角整(¥31223.40元)。 | ||||||||||||||
工期 | 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17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工程设计规范、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满足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和实际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梁春轼(注册编号:桂245****14498身份证号:45212************14)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孔繁莉(证书编号:GX120****6571身份证号:65232************26) | ||||||||||||||
施工项目经理 | 梁春轼(注册编号:桂245****14498身份证号:45212************14) | ||||||||||||||
专职安全员 | 刘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2015)****265,身份证号:45092*************14) | ||||||||||||||
投标所有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县马头镇驮金农村路网改造及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2、**县**两岸防洪护岸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3、**市山心沙岛生态岛礁(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4、**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5、临港大道(新营房-明阳互通立交)工程设计; 6、杨村六支路(**路-洪运路)工程设计; 7、**二支路(**路-规划 3 号路)工程设计; 8、**区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建设项目高薪街道路工程(中兴路至**路段); 9、**市山心沙岛生态岛礁(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施工企业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80.2,设计企业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42。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壮****设计院(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 | 壹仟伍佰柒拾肆万伍仟玖佰捌拾陆元玖角捌分(¥****5986.98元);其中设计费为:壹拾柒万捌仟元整(¥178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壹仟伍佰伍拾陆万柒仟玖佰捌拾陆元玖角捌分(¥****7986.98元),其中:暂估价为:零元(¥0.00元),暂列金额为:叁万壹仟贰佰贰拾叁元肆角整(¥31223.40元)。 | ||||||||||||||
工期 | 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17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工程设计规范、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满足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和实际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黄声任(注册编号:粤144********29980,身份证号:44078************14)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李晓(证书编号:GX120****4244,身份证号:45252************72) | ||||||||||||||
施工项目经理 | 黄声任(注册编号:粤144********29980,身份证号:44078************14) | ||||||||||||||
专职安全员 | 余胜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粤**C3(2006)****074,身份证号:44022************77) | ||||||||||||||
投标所有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3、****处理厂扩建工程; 4、**市**道路"黑底化"改造提升工程(二期)第二标段; 5、**37号路(11号路-16号路)设计; 6、**市恩湖路(邕武路-金仑路)工程设计; 7、三嘉路(九五大道-规划七路); 8、连海路(五邑路-金瓯路)改造工程; 9、****处理厂提标改造升级工程项目。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施工企业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56.15,设计企业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34.65。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c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8-****429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