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水****中心业务用房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市**区隐秀路901号联创大厦东楼12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08日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市水****中心业务用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000
最高限价(元): ****123.96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备注 |
1 | 市水****中心业务用房项目 | 1 | 批 | ****000 | 对大楼6-7层进行整体改造,改造面积约2820平方米,包括对室内墙面、顶面、地面、隔墙及配套插座、配管配线、电缆、消防设施等进行改造提升。 | 是 | ****123.96 | 工期要求:1)总工期120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3月;2)质保期:2年;3)误期违约金: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天。 | 质量要求:1)合格;2)质量违约金:合同总价的5%。 |
合同履行期限: 标项 1,工期要求:1)总工期120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3月;2)质保期:2年;3)误期违约金: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天。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是否专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是。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磋商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由供应商本企业为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的2022年4月~2022年9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银行代扣证明);
(3)磋商供应商拟派授权代理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由供应商本企业为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的2022年4月~2022年9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银行代扣证明);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25日 至 2022年12月02日 ,每天上午 08:30至12:00 ,下午 12:00至17:0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市**区隐秀路901号联创大厦东楼12楼
方式: 电子文档介质。
售价(元): 500.00
递交以下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2)供应商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磋商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08日 09:30 (**时间)
地点: ****(**市**区隐秀路901号联创大厦东楼12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2年12月08日 09:30 (**时间)
地点: ****(**市**区隐秀路901号联创大厦东楼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安全开展。****政府采购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前完成以下程序:
①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磋商供应商代表人数为1人进入开标现场。
②****政府采购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③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门铃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门铃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 “门铃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门铃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C,严****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门铃码”需提前下载“灵锡”APP,并实名认证才可获得)
④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个人健康申明》,凭签署完毕的《个人健康申明》进行投标(报价)及评审活动。
⑤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进场后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保持安全距离或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
投标(报价)人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环湖路11-3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510-****9128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孙璟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 139****8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文化西路4号7001-7023
联系方式:0510-****6115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黄晓明(经办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0-****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