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关于开展职工亲子教育及家庭教育活动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开展职工亲子教育及家庭教育活动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市向****公司及**市正****公司响应投标。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依据预定的程序,对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单位进行评审;报价情况:1.****,报价为396000元;2.**市向****公司,报价为396900元;3.**市正****公司,报价为396600元。经低价中标为评分,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项目成交金额:396000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1.为0至3岁的婴幼儿父母讲解产妇调养、新生喂养、产后恢复、婴儿护理、智力开发等知识,帮助新手父母快速恢复以及树立正确育儿的观念,掌握正确的育儿技巧,做个合格的父母。 2.为4至6岁的儿童及其父母开展学前教育,以故事绘本为媒介,结合儿童的实际案例加以解说和引导,培养儿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心理健康、社交沟通能力等,帮助儿童顺利渡过学龄前阶段,为后续打下坚实的基础,促进幼小衔接更顺畅。 3.为6至12岁的儿童提供寒假日间托管和教育,通过丰富多元的趣味的挑战性活动促进儿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掌握有效的学习技巧和社交技巧,树立健康、积极、乐观的心态,从而更好地应对生活、学习和社交难题。 4.为0至3岁的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或为4至12岁儿童青少年提供运动康复课程、艺术课程,一方面由专业的托育机构为婴幼儿提供基础的生理、心理的需要,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另一方面培养4至12岁儿童青少年的兴趣爱好,从而缓解父母的照顾压力,促使身心得到舒缓,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处理生活和工作。 5.向7至12岁儿童青少年的父母传递正面管教技巧知识,促进家长建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引导家长学会正向的鼓励、支持、引导等教育技巧,从而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的落地和实施。 6.为4至12岁的儿童青少年****小组活动,通过室内、室外亲子挑战赛,增加亲子互动时间,促进双方互相交流、沟通、**,改变和完善自我行为,提升沟通能力,构建和谐、高质量的亲子关系。 7.为6至12岁儿童青少年开展“德、智、体、美、劳”课程,为儿童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互动平台,丰富暑期生活,培养良好的习惯,另外还能缓解家属的照顾压力。 8.为职工科普爱的五种语言,学习增加夫妻之间的亲密感,增强爱的能力,从而构建和谐亲密的夫妻关系,共创和谐家庭、**家庭。 9.建立亲子教育课堂交流群,链接相关专家群上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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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地址: **市**街道光翠北路6号
联系人: 江工
联系电话:****9171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2 年 11月28日
备注: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