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建立防水淹厂房保护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本项目为企业货物采购招标项目。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
3. 项目名称:****建立防水淹厂房保护系统项目
4. 项目类型:设备采购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含税)
交货期限
****建立防水淹厂房保护系统项目
1项
人民币36万元
中标人在合同生效后,45天内交货验收合格,设备投入运行,45天含设备到货系统安装、调试、投运等。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6.2 投标人具有本次招标项目同类改造、施工业绩,在安装和运行中未发现较大的材料及施工质量问题。(提供合同及用户运行证明或验收材料)
6.3 信誉要求:2019-2021年内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情况;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骗取中标及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无市场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无不良业绩行为记录;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6.4 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6.5 投标人未****集团****集团)****公司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6.6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6.7 本项目不接受同一法人代表的两家以上(含两家)企业报名,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8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省**市梅****中心13层1315号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7.3.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及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3.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2.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2.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7.4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时间:2022年12月21日14:30~15:0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1日15:00
8.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省**市梅****中心13层1315号(****开标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和**能源商务网(https://www.****.com/)上发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县**镇溪峰东路7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209
11.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梅****中心13层1315号
联系人:温小姐
联系方式:0753-2281 862
电邮:****@126.com
传真:0753-2390 068
12.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公司
开户行:****银行****公司**府前支行
账号:440********90000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