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城市绿色照明升级改造及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县发改发[2022]4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和上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城市规划区内马镇坝、赵家坝、**及**片区主要建筑物、节点、公园、道路、桥梁、广场、古建筑的照明系统进行统一改造升级,实现节能减排。修建改造基础设施及停车位,为市民提供舒适的,高品质的休闲夜景活动空间,提高人文生活水平。本项目分期实施,其中一期投资约3200万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2926.3537万元,其中一期投资额:32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方式,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
(1) 设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市相关规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 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至缺陷修复、质量保修阶段的各项设计服务等;按照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 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招标人及第三方 审查机构(若需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审(批)合格的要求(若需要);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 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若需要)。设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 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 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和材料采购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 详见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及审定的工程量清单。
(3) EPC 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办理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 证、备案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 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一期施工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专业设备材料到货时间: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部分资质,施工单位提供施工部分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和各方 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须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且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 独立企业法人,牵头人单位为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向老师 | 联系人: | 邱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9555 | 联系电话: | 023-****488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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