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H11#、H8-2#海上风电场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峡能源****H11#、H8-2#海上风电场增殖放流项目 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H11#300MW海上风电项目及三峡新能源****H8-2#300MW海上风电项目分别位于**区东沙北侧及毛竹沙北侧海域。为落实有关海洋生态补偿的措施要求,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我集团委托有关单位编制了《三峡新能源****H11#300MW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三峡新能源****H8-2#300MW海上风电项目增殖放流与效果评估实施方案》。
按照《三峡新能源****H11#300MW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及《三峡新能源****H8-2#300MW海上风电项目增殖放流与效果评估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增殖放流品种为甲壳类和游泳动物,****渔场小黄鱼银鲳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东沙泥螺四角蛤种质**保护区以及工程海域保护区外水生生物增殖区。
2.2 招标要求
为贯彻落实《**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细则》要求,结合《三峡新能源****H11#300MW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及《三峡新能源****H8-2#300MW海上风电项目增殖放流与效果评估实施方案》,本次增殖放流实施单位需具备齐全苗种生产设施,亲本来源正规,符合《**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细则》苗种及放流实施要求;实施单位需熟悉放流海域环境生态情况及海域使用现状并具备一定生态修复工作经验,依据海域生态环境特征及放流鱼苗属性,编制增殖放流实施方案,满足《**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细则》中对放流工作提供技术方案及技术保障的要求;此外,为利于增殖放流工作顺利完成,实施单位需熟悉海域环境生态调查工作,协助我单位完成委托第三方对增殖放流进行跟踪调查和效果评估。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海域生态环境特征及放流鱼苗属性,结合《**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细则》、《三峡新能源****H11#300MW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及《三峡新能源****H8-2#300MW海上风电项目增殖放流与效果评估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2)完成增殖放流工作并取得公证文件、通过专项验收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增殖放流苗种规格、数量及放流时间、地点如下:
①三峡新能源****H11#300MW海上风电项目增殖放流(**一期)
**一期增殖放流苗种分四个品种,共有大黄鱼、半滑舌鳎、黄姑鱼、黑鲷四个品种,以及大黄鱼标志鱼。其中大黄鱼增殖放流数量114万尾;半滑舌鳎增殖放流数量50万尾;黄姑鱼增殖放流数量132万尾;黑鲷增殖放流数量72万尾;大黄鱼标志鱼增殖放流数量3万尾。
②三峡新能源****H8-2#300MW海上风电项目增殖放流(**二期)
**二期增殖放流苗种分五个品种,共有大黄鱼、半滑舌鳎、黑鲷、日本对虾、三疣梭子蟹五个品种,以及黑鲷标志鱼和大黄鱼标志鱼,其中大黄鱼增殖放流数量231.4万尾;半滑舌鳎增殖放流数量7.3万尾;黑鲷增殖放流数量167.1万尾;日本对虾增殖放流数量4000万粒;三疣梭子蟹增殖放流数量175万粒;大黄鱼标志鱼增殖放流数量5万尾;黑鲷标志鱼增殖放流数量3万尾。
(3)根据《**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细则》第三十六条要求,协助第三方完成增殖放流跟踪调查和效果评估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鱼苗供应方均应具有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鱼苗供应方均应具有市级及****种场****繁育场****基地资质。
(2)业绩要求(同时满足,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文件):
①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承担过3项合同金额200万以上增殖放流项目;
②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承担过1项生态评估或生态建设修复项目;
③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承担过1项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或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
④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承担过1项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生态环境调查或海洋环境及渔业**调查项目。
(3)信誉要求:未****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2019年至2021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时间 2022 年 12 月 2 日 9 时整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 17 时整(**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1995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1)针对****集团有限公司旧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进行登录。如操作提示错误,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2)针对未在旧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投标用户。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标书款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标书款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
5.踏勘现场不组织。
6.电子身份认证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网上提交部分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CA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天威诚信****公司指定网站办理(网址:https://ixin.****.cn/s/sanxia,服务热线电话:010-****4583),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2日10时整。
7.2 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新平台(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及解密8.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前至少10分钟登录新平台、插入与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同一把CA电子钥匙(投标人务必保证开标结束前该电子钥匙在有效期内),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8.3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的CA电子钥匙,待开标主持人下发解密指令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操作,若CA电子钥匙无法解密,可使用随投标文件包一并生成的密码串文件(文件类型为.txt)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5开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集团有限公司新平台(https://eps.****.cn)上发布。
10.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投标人可****中心自行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了解新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新平台(网址:https://eps.****.cn/)首页“帮助中心”栏目。或咨询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1995转2,邮箱:ctg_epp@ctg.****.cn,在线客服:点击新平台首页【在线客服】按钮进行咨询。
11.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省**市世纪大道金融城6楼11楼
邮编: 224005
联系人:彭尧
电话:139****6777
电子邮箱:peng_yao@ctg.****.cn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北街156号保利大都汇10号楼8层
联系人:史向
电话:010-****2348
电子邮箱:shi_xiang1@ctg.****.cn
招标采购监督:****集团****公司纪检工作部、010-****957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