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新巴尔虎****水厂污水处理工艺改造工程项目拟征收**阿木古郎镇白音敖包嘎查1.9790公顷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位置
拟征收**阿木古郎镇白音敖包嘎查集体土地1.9790公顷。
二、土地现状、面积
该项目拟征收**阿木古郎镇白音敖包嘎查集体土地1.9790公顷(天然牧草地1.2587公顷、设施农用地0.7203公顷),征地范围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
三、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三项规定,属于市政公用类建设活动,因新巴尔虎****水厂污水处理工艺改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
四、征地补偿标准
该项目土地补偿标准执行《****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文件规定,涉及1个征地区片地价片区。天然牧草地补偿标准为5292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标准1764元/亩,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528元/亩,征地范围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
五、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无需安置农业人口。
六、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局核实,按照**自治****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牧民参保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162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征收土地不涉及社保安置农牧业人口。
七、其他事项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期限为自公告下达之日起30日,在公告期限内到******局办理补偿登记,在公告期内,被征地权属单位和农牧民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提出书面意见。需要听证的,根据《自然**听证规定》,依法向******局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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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