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8日。
联系电话:0876-****905 0876-****850****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路38****环境局
邮 编:6630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项目名称:****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州**县**镇 建设性质:** 立项文件:****委员会于2022年5月23日出具了《****委员会****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文发改基础〔2022〕291号),项目代码****。 目由来:****电站的建设,能够优化**地区的电源结构,有助于节能减排,有良好的环境效益,有力推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进程,满足地区负荷发展需求,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建设**光伏项目风电项目是十分必要的。本工程建设主****电站电力的送出和消纳。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州电源结构的调整,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本工程建设内容:****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从**光伏升压站出线后,往南方向架设,经大牛厩**侧,避开新寨、至滑竹**侧,继续向南走线、至太科光伏厂区西侧,跨过110kV六平绿线,继续向东南方向走线,至洪塘子西侧先后穿过±800kV普侨直流、500kV红砚甲乙线、平行220kV鲁腻线走线、跨过广昆高速,至阿三龙村、新寨跨过110kV鲁**线、35kV平中线、G323老国道,经麦地冲、坝心至丫施黑北侧穿过220kV鲁腻线,经雨白克南侧向东南走线至麻栗冲再左转,跨过35kV十字卡线、跨过110kV鲁海线、110kV鲁大线,****电站北侧空地转为电缆线路,**电缆通道进入220kV鲁都黑变,线路路径全长31.26km。全线位于**州**县境内。起点坐标:103度41分23.021秒,23度52分7.398秒,终点坐标:103度45分35.399秒,23度41分55.763秒。
本次环****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及出线间隔工程,****电站及220kV鲁都黑变110kV进线架构不在本次环评范围内。项目投资:总投资33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6万元,占总投资的1.06%。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扬尘是项目施工期最主要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基础开挖、材料运送和卸货、现场清理、料场风动扬尘等环节,场地、道路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一般影响范围在100m以内。从项目涉及的居民点分布情况分析,输电线路施工沿线50m范围以内的居民点较少,塔基开挖量小,施工期短,施工扬尘对这些居民点产生的影响较小。 对策措施:施工期扬尘采用定时洒水降尘措施;料堆及基础处开挖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篷布覆盖;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加盖帆布,采取密封运输;易产生扬尘的钻孔、铣刨、切割、开挖、现场搅拌等施工作业时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等。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搅拌产生少量的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于施工点较为分散,项目不设置集中式施工生活场所,施工人员施工期间食宿自行处置,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居民生活设施处置。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搅拌、养护及施工工具清洗等。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比较分散,每个塔基产生建筑施工废水量较少,就近回用于塔基施工作业和洒水降尘等,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小。 对策措施:施工废水产生量较小,就近回用于塔基施工作业和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各自居民点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大多为不连续性噪声,噪声源强在90~100dB(A)之间。 对策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施工工地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输电线路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4、固体废物:施工固废主要包括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对策措施: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村镇居民房屋现有卫生设施处置;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收集后带回居住村镇一起处置。 5、生态环境 (1)对植物影响:本项目线路对植被的影响方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塔基永久占地改变原土地利用性质,原有植被将遭到破坏;二是塔基周边由于施工活动将对地表植被产生干扰,如放线将导致植被践踏,灌木和乔木等物种枝条被折断、叶片脱落等。环评认为:本项目线路路径选择时已尽量避让林木密集区,塔基尽量选择在林木较稀疏地带,在设计时对必须经过的森林密集区将尽量考虑采用高塔进行跨越,以减少对森林的砍伐和削枝(跨越乔木林按自然生长高度20m考虑)。本项目塔基呈点状分散布置,不会连续占用草地、灌丛,也不会造成大面积草地、灌丛植被破坏。被占压的植物多数是当地以及滇中地区乃至**省常见的种,这些常见植物在项目区分布广,其部分个体会随着工程建设而消失,但因受影响的个体较少,物种结构不会受到显著影响。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区域和塔基永久占地下方的植被在人工恢复和自然恢复下能逐步恢复其原有功能。 对策措施:1)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和线路。2)线路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现象,施工中通过采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3)合理开挖,保留表层土,用于今后的回填,尽量减少开挖土石方量以及砍伐量,及时清理临时垃圾,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4)为适应山丘塔位高差较大的地形,全方位长短腿设计铁塔,基础采用全方位高低基础配合;平腿设计的铁塔,基础采用高处开挖小平台并根据地形设置保坎,低处抬高基础露头相结合的设计。5)在开挖的工程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选取当地优良乡土树种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6)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牵张场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7)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 (2)对动物的影响:工程施工产生的环境污染可能对动物造成不良影响,输电铁塔建设,必然会涉入和影响一些动物的生境,一定程度地导致陆生动物的转移与减少(动物在上述干扰下可能会逃离原环境向外围扩散),但一般不会直接导致动物的死亡,尤其是具有飞行能力的鸟类,可以暂时迁移至保护区以及其他生境。工程施工等各种原因导致动物外迁会使得当地陆栖脊椎动物物种多样性在短期有所下降,工程完工后环境条件逐渐趋于稳定,动物物种多样性会逐渐恢复。 对策措施:1)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2)加强水域保护。在水域附近路段施工时,由于水域及附近有两栖爬行类动物活动,因此要做好施工污水的处理工作,禁止将任何污染物直接排入水体。施工材料的堆放也要远离水体,尤其是粉状材料与有害材料,运输材料时应做好遮挡,以免对这些动物的生境造成污染。3)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禁止夜间施工。4)在施工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恢复动物生境。 (3)对水土流失和土地利用的影响 本项目水土流失重点部位为牵张场区和塔基区。其可能产生的危害有:一是影响塔基稳定,阻碍线路输送;二是破坏土地**;三是对工程自身安全的影响;四是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塔基开挖,将对占用范围内的草地、林地将造成临时破坏影响,施工结束后除塔基基础占地外(每个铁塔4个基础,每个基础占地约1m2),其他土地可以恢复种植作物、树木和灌丛,本工程永久占地面积很小,线路全部采用跨树设计,仅对超高树木进行修枝,对树木影响很小。沿线植被区植被均为当地常见物种,分布广泛,占地范围较小且属于间隔式占地,因此,项目占地对土地利用的改变影响较小。 对策措施:1)全方位长短腿设计的铁塔,基础采用全方位高低基础配合;平腿设计的铁塔,基础采用高处开挖小平台并根据地形设置保坎,低处抬高基础露头相结合的设计。同时结合基础选型,最大限度地适应现场地形变化的需要;使塔基尽量避免大开挖,维持山坡原有的地形、地貌。2)在岩石地区尽可能采用“嵌固式及半嵌固式”基础;在其他地区,凡能开挖成形的基坑,尽可能采用掏挖式基础或采用以“坑壁”代替基础底模板方式开挖,尽可能减少开挖量。对位于陡峭山崖,地质条件差的塔位,不允许爆破施工,必须采用人工开挖。3)排水:各个塔位或单个塔腿要求做成龟背型或斜面、恢复自然排水。对可能出现汇水面、积水面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4)边坡保护:对部分塔位开挖后出现易风化、剥落、掉块的上、下边坡均采用浆砌块石保护;对较好的岩石边坡视现场地质情况作放坡处理。5)用砂浆抹面进行岩体表面保护:对个别塔位表面岩体破碎,水土极易流失,采用M10砂浆抹面,保护范围为塔位表面破坏面积。6)弃土堆放:基坑开挖的多余土石方不得随意堆放,不允许就地倾倒,要求搬运至塔位附近对环境影响最小且不影响农田耕作地方堆放。7)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复耕或恢复植被。 (4)占用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项目工程路径长、跨度大,无法完全避让集中连片的生态保护红线,输电线路推荐方案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电力线路均对生态红线进行了避让,本工程推荐路径方案19个塔基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占地面积1101m2,其中永久占用76m2,临时占用1025m2。环评认为:本项目路径已尽可能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密集林区,全线采取高塔跨越的方式,减小了植被破坏和地表扰动。输电线路占地呈点状线性分布,空间跨度大,不会造成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生态分割,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产生影响,不会造成明显水土流失。因此输电线路在施工期对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较轻微。 对策措施:1)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围挡、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减少生态影响。2)应采取小型塔,加大档距,抬升导线高度,减少林木砍伐和植被破坏。3)塔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红线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临时堆土及时回填,控制其堆存规模及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临时施工道路的开辟并控制新开道路宽度,减少新增临时占地。4)开挖塔基基础时,应制定合理的放线开挖措施,尽量不降或少降基面,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山坡处应用编织袋将开挖的土块装好,并堆放整齐,防止土、石块顺坡丢弃,从而减少天然植被的破坏。5)在铁塔塔材堆放区、组装区、起吊区及工器具堆放区铺设草垫或棕垫及枕木,防止塔材摆放、撬动组装、起吊作业时破坏地表植被。另外,无施工道路区域采用索道运输施工材料,不得拓宽或开辟新的施工便道。6)架线施工时,展放导引绳的通道应规定只设一条,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踩踏出多条通道。7)强化施工管理,严禁超计划占地。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发放宣传手册,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8)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9)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占用公益林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选线阶段已避让了国家一级公益林,占用的国家二级公益林及省级公益林等级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求。项目线路共28个塔基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及省级公益林,涉及公益林地2265m2,其中永久占用112m2,临时占用2153m2。环评认为:线路路径已尽可能减少占用林地,结合地形、后期线路运行情况,无法避免的占用公益林地。本工程已最大限度避让了公益林,减少了工程占用**省公益林面积;本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行期还将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尽量避免占用生态公益林地、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原则,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和要求,可将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不会对生态功能造成破坏,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 对策措施:1)建设单位应按《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公益林补偿和保护工作,未取得审批意见前不得开工建设;2)线路采取高塔跨越架设,仅对超高树枝进行修剪,临时用地避开林木密集区域,尽量选择林间斑块无树木、稀树荒草地处,减少对公益林的影响;3)公益林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选择当地主要物种进行混播,待施工期结束后需对施工期间造成破坏的区域恢复原貌,避免项目建设对公益林的影响。4)项目运行后要跟踪监测,加强对临时占用公益林区域内的植被(包括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的管理与养护。 (6)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性分析:****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线路塔基占用基本农田共46基,占用面积共5060m2,其中永久占地184m2、临时占地4876m2。环评认为,本工程在选址选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统筹考虑了电力线路、村庄、**、采石场和高速公路等限制因素,进行了最大程度的优化,三个方案均无法避让基本农田,推荐方案占用基本农田面积相对较小,在塔基施工期间临时占用的基本农田为不可避让路径穿过区域的基本农田,边实施边及时复垦,施工结束后即可恢复。工程在施工期将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土石方量、减少水土流失、减轻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禁止牵张场选址占用基本农田,不损坏农田水利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同时建设单位应按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基本农田补偿和保护工作,可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建设对基本农田的影响,符合《**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在做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工程施工期较短,对该区域基本农田的影响较小。 对策措施:1)建设单位应按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基本农田补偿和保护工作,做好相关用地报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土石放量、减少水土流失、减轻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禁止牵张场选址占用基本农田,不损坏农田水利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3)施工期间注意合理保护和利用表土;表土应按《水保报告》的有关要求进行最好表土剥离和保存,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复耕;4)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保护农灌沟渠,避免施工对沿线农灌系统造成影响;5)根据输变电工程特点,位于农田区域的塔基施工结束后,移交给当地村民复耕。 (二)运行期 1、噪声环境影响 输电线路工程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采用《110kV柳树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噪声现状监测》中110kV权峰线5#~6#塔间单回线路噪声断面监测值进行类比分析。类比线路单回三角排列段投运后产生的昼间噪声值为42~53dB(A),夜间噪声值为38~42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环境影响不大。 敏感点处噪声影响: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线路边导线东南侧12m处的阿三龙村新寨散户(张光柱)。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值、类比分析结果,昼夜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运行期项目对周边噪声敏感点影响不大。 2、电磁环境影响 110kV单回输电线路电磁环境影响:环评预测表明,110kV单回三角排列导线在最低允许高度6m(非居民区),距地面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为0.061~2.51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5.059~24.940μT。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7m(居民区)时,距地面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为0.063~1.92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5.035~21.785μT。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电磁环境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的限值要求,同样能满足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限值要求。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2.514kV/m,****中心5m处,最大工频磁感应强度为24.940μT,****中心4m处,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线路边导线东南侧12m处的阿三龙村新寨散户,且工频电磁场强度有随距离增大而降低的趋势,故本项目建成投运后造成的电磁环境影响满足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造成的影响较小。 敏感点电磁环境影响:项目输电线路边导线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有阿三龙村新寨散户一户、丫施黑散户一户、鲁都黑散户一户等3处居民保护目标。环评采取最不利情况(即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叠加)进行预测分析评价,项目输电线路对居民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值为68V/m~393V/m,工频磁感应强度值为5.3187μT~10.575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4000V/m和100μT的限值要求,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要求:线路严格按相关要求施工,避免跨越居民点。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保障线路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尽量优化导线的相序排列方式及杆塔型式,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降低线路周围的工频电磁场强度。为避免将来规划上线路路径附近建设民房,根据《**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禁止在110kV以上架空输电线路杆塔周围10m、拉线基础周围3m延伸所形成的区域**永久性建筑物。在输电设施重点保护区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 3、废水、废气环境影响 项目输电线路投运后,无废水、废气产生,不会对沿线地表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间,设备维修和更换会产生废弃的导线、螺丝钉等废旧材料及设备,环评提出收集后回收利用,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影响 (1)对植被植物的影响 项目运行期线路维护和电磁环境会造成植物扰动、植物破坏等影响。项目运行期不进行林木砍伐,仅按相关规定对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4.5m的零星林木进行削枝,以保证线路安全运行,不会对植物种类和数量产生明显影响。线路维护人员可能在运行维护过程中对植被造成一定踩踏和引入外来植物。环评认为线路维护频次低,对植被的破坏强度小,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不会带来明显的持续的不利影响。类比已运行的110kV线路,输电线路电磁影响对周围植物生长无明显影响。 (2)对动物的影响 项目线路维护会对线路及周边区域的动物造成惊扰,但这种干扰强度很低,时间很短,对动物活动影响极为有限。项目线路杆塔分散分布,塔基占地不会明显减少陆栖动物的生境面积,线路杆塔档距大,不会阻断陆栖动物活动通道,对陆栖动物种群交流影响小;评价区域内的野生鸟类活动范围大、行动敏捷,且飞行高度一般高于线路架设高度,在飞行时碰撞杆塔的几率不大。类比已运行的110kV线路,线路建成后未对鸟类的飞行和生活习性产生明显影响的情况。 (3)项目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 该项目全线位于**县境内,有92个塔基,其中46个塔基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9个塔基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022年6月27******局出具了《****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路径走向的审查意见(砚自然资审〔2022〕22号),项目范围涉及生态保护线的情况说明。 本项目在综合考虑线路沿线受生态红线、已建电力线路、村庄、**、采石场和高速公路的影响,以及地理位置、地形、地貌、交叉跨越等多种因素的情况下选取三个方案进行路径的唯一性论证。 方案一(推荐方案):线路从**光伏升压站出线后,往南方向架设,经大牛厩**侧,避开新寨、至滑竹**侧,继续向南走线、至太科光伏厂区西侧,跨过110kV六平绿线,继续向东南方向走线,至洪塘子西侧先后穿过±800kV普侨直流、500kV红砚甲乙线、平行220kV鲁腻线走线、跨过广昆高速,至阿三龙村、新寨跨过110kV鲁**线、35kV平中线、G323老国道,经麦地冲、坝心至丫施黑北侧穿过220kV鲁腻线,经雨白克南侧向东南走线至麻栗冲再左转,跨过35kV十字卡线、跨过110kV鲁海线、110kV鲁大线,****电站北侧空地转为电缆线路,**电缆通道进入220kV鲁都黑变,推荐线路路径全长31.26km。全线位于**州**县境内。 方案二(备选方案):线路从**光伏升压站出线后,往南方向架设,避**远光伏厂区、新寨至太科光伏厂区东侧,跨过太科光伏35kV集电线路,至浑塘子西侧先后穿过220kV鲁腻线、跨过110kV小以太线左转,往东南方向走线,至邑他勒穿过±800kV普侨直流,至**塘村南侧先后跨过110kV鲁龙线、穿过500kV红砚甲乙线、跨过广昆高速,避开茂龙,跨过110kV六平绿线、35kV平中线,至吴家寨跨过110kV鲁**线、民用仓库、G323老国道,在酸水塘跨过110kV鲁海线左转,至龙树脚跨过35kV十字卡线、丰收水库右转,往南方向架设,经麻栗冲、山后坝至**寨南侧再次跨过110kV鲁龙线左转,往**向行走,跨过110kV鲁海线、110kV鲁大线,****电站北侧空地转为电缆线路,**电缆通道进入220kV鲁都黑变。备选方案线路路径长25.7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线路曲折系数1.26。全线位于**州**县境内。 方案三(备选方案):线路从**光伏升压站出线后,前段和方案一致,在穿过220kV鲁腻线线向南避开雨白克、小新寨,经落哈国、麻栗冲南侧、呼母古,至回斗沟跨过35kV十字卡线、穿过110kV鲁大线,往北方向行走,****电站南侧迂回走线穿过220kV鲁草双回、220kV鲁腻线、110kV鲁永双回,沿用110kV鲁海线终端塔挂线进入220kV鲁都黑变。线路路径长32.0km,全线位于**州**县境内。
本项目方案二占生态红线范围少,但需与已建线路交叉跨越太多,交叉距离不满足的需要改造老线路,特别是800kV和500kV线路,改造影响范围大,造价高,另外方案二经过**街,村庄房屋密集,需要拆迁房屋,协调困难。方案一前段基本平行鲁腻线路走线,交叉跨越少,而且能满足规程要求,后段采用电缆便于鲁都黑变以后出线,方案三,占用生态红线和方案一相差不大,但采用架空进站,线路长,耐张塔占比高,造价高。综合比较采用方案一为本工程路径方案。在经过生态红线段,尽量采用高塔跨越。采用高低腿配置,减少对生态的破坏。 二、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环境影响评估结论 项目已通过****委员会审批(文发改基础〔2021〕291号),项目代码****。****政府关于《****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路径走向的函(砚政函〔2022〕13号)文件,同意项目路径选址。项目拟建输****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输电线路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符合《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文件精神;项目不涉及国家一级公益林,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基本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要求,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项目属于输变电线性工程,占用基本农田基本符合《****办公厅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电网规划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2号)文件精神;项目涉及**机场端净空区及侧净空区,本项目构筑物高度符合机场净空规定,并于2022年9月14日取得《关于“****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构筑物建设高度意见》(南空保营〔2022〕422),同意本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及评估意见、加强项目环境措施后,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降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环境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