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2008年中央财政雨水集蓄利用项目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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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08年中央财政雨水集蓄利用项目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县审计局于2011****水务局2008年中央财政雨水集蓄利用项目(以下简称"县雨水集蓄利用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立项及概算情况 县雨水集蓄利****财政厅、水利厅《关于下达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08]215号)、《关于下达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批复的通知》(川水函[2008]792号)文件立项。项目计划总投资331.6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50万元,县级配套、农民自筹及投劳折资181.66万元。项目建设任务为:****,整治山**18口(其中:琵琶镇石牛村**蓄水池44口、整治山**6口,**镇卫国村**蓄水池43口、整治山**6口,骑龙镇上湾村**蓄水池42口、整治山**6口);计划新增水量8.51万方,新增旱地浇灌面积1792亩。 (二)项目资金补助情况 县雨水集蓄利用项目国家补助资金采取补助材料与补助现金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水泥、砖、砂石等主要材料由片区水务站统一购买,并按每处工程核实的数量交由施工班统一使用,技工工资采用现金支付,领取方式由各施工班按实编制技工花名册,经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分管领导签字后到片区水务站领取;项目补助标准独户蓄水池工程每户补助材料费、技工费、工具费合计最高限额为8100元(含县级配套资金),联户蓄水池工程补助资金根据工程量大小确定,每户补助金额1200-2800元之间,山**工程只补助材料费,技工工资和土石方开挖回填由村组和农户自筹资金解决。 (三)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11年8月31日,县雨水集蓄利用项目(2008年)专帐帐面到位中央补助资金1,500,000.00元,占计划的100%。 (四)项目资金来源及支出情况(截止2011年8月31日) 1、资金来源总额1,500,000.00元,其中:拨入专款1,500,000.00元。 2、专项支出总额1,500,000.00元,其中:骑龙镇上湾村533,200.00元、琵琶镇石牛村489,500.00元、**镇卫国村462,300.00元、工作经费15,000.00元(按川财农[2008]215号文件规定,工作经费按补助资金的1%提取)。 二、审计评价意见 经审计,县雨水集蓄利用项目在组织建设中,基本能按项目管理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所提供的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出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在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上基本能按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管理和核算相关财务事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由于时间关系和审计手段的局限,暂未对农户进行抽查,未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对此不发表审计意见。 三、审计建议意见 县水务局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编制项目建设内容,提高设计精度,确保计划与实际相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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