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高质量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工作大力培养技能人才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33号)和《****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今冬明春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技能培训品牌打造计划及当地产业发展,科学遴选优****政府补贴性培训工作中。****小组研究,决定通过遴选方式选定一批优质培训机构,建立培训机构竞争机制、进退机制,形成优胜劣汰、合理有序的竞争培训市场,同时避免培训机构同质化。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扶优扶强”的原则,公开遴选一批社会信誉度高、教学质量好、培训后就业率高的培训机构承担我县项目制职业培训任务。从2023年起,遴选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分类原则,新签约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对合约期间存在严重违规违纪或培训质量较差的机构予以清退,并实施“退一补一”促进定点培训机构优胜劣汰。现将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促进劳动力就业为目标,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扶优扶强”的原则,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评选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遴选。
二、项目名称
**县2023年至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项目
三、项目地点
**县14个镇(街道)。
四、培训规模及内容
(一)培训规模:具体培训人数以市局下达任务为准。
(二)培训内容: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要求执行(具体以培训工种为准)。
五、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培训补贴标准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遴选培训机构要求
(一)教学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社会信誉度高、教学质量好、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师资等符合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的各类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校、****基地、实训基地、****工作室等公办或民办培训机构;
(二)2022年中选**县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除在校本部开展培训外,培训机构须在**县区域****办公室和培训实训场所,并配备足够的实训设施设备。须于中选之日起1个月内设立完毕,未达到条件的不准予开展职业培训,提供的场所、设施设备能满足理论教学和实操实训需要,教学场地符合环保、消防安全等要求;
(三)培训期间有管理人员维护正常的培训教学记录和做好安全保障,有相对稳定的转移就业渠道或就业**伙伴,就业指导得力,培训后就业率高,后续跟踪服务到位,能结合**本地产业进行培训,培训工种能选择市场需求量大,群众需求度高的工种进行培训;
(四)熟练掌握省、市、县有关创业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自****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遵守省、市、县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八、报名时间及所备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上午8:30至2022年12月16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手续。
(二)报名地址:**县就业局。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县2023年至2025年公开遴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附件1),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按照《**县2023年至2025年职业培训机构遴选资料目录》(附件2)顺序装订,编辑封面、目录、页码。
2.加盖培训机构印鉴的营业执照、办学许可、工种审批或增加、培训层次提升等文件;创业培训机构须提交市人社局认定为创业培训机构的文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提交的办学许可证或上一年度年审资料中须载明培训工种,许可文件未注明工种的视为该培训机构无该工种培训资质。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经法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企业无违法违纪的承诺书。
4.培训机构简介(另附场地、设施设备照片、规章制度建设及往年开展培训的情况);
5.培训机构需提供近两年业绩说明(此件由批准成立培训机构所在地的人社行政部门认可并加盖公章)。
6.培训机构需提供上一年度培训就业台账(此件由培训机构参与培训所在地的人社行政部门认可并加盖公章)。
7.教师及教师资质;
在职工作人员、专职和兼职教师花名册(附相应教师资格证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1)教师:每个培训工种至少有一名专职教师,专职教师证明材料里应有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种养殖业短平快除外);培训机构所具备的培训工种须具有两名及以上的专职或兼职教师。
(2)教师资质:①教师资格证、省人社厅委托院校颁发的职业培训教师上岗证(如未及时颁证可以院校出具的证明替代)、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或就业部门颁发的师资类证书中其中一项;②属兼职教师的出具兼职说明(载明兼职的3个及以下培训机构)。③提供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创业培训讲师提供获得国家人社部或**省人社厅颁发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讲师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不得聘任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或品行不良的人员为师资。
8.培训工种:每个培训机构参加遴选最多提供7个工种和2个创业培训项目的关联资料,每个工种遴选培训机构最多6家(新职业工种和短平快培训除外,创业培训列为一个培训项目)。根据我县产业情况,2023年至2025年我县重点开展茶叶、肉牛、蚕桑、水暖卫浴等相关工种的项目制培训。
9.加分材料:培训机构具备中级以上培训资质、具备职业资格鉴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培训机构获得省级家庭服****基地、遵****基地、市内行业主管部门定点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获得表彰和组织过职业技能竞赛、教研等活动的;培训机构专职教师持有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编发教材、发表论文等;培训机构如有符合打造劳务品牌促进就业的情况等均可作为加分项目。
九、遴选程序
(一)资格初审。2022年12月18日前,****小组办公室按照参选条件审核参选培训机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单位基本情况,签署资格审查意见。
(二)评审组现场评定。在县级有关部门、公办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业务主要负责人、副科级及以上领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选定专家,组成评审组,对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培训机构进行现场评定。参选培训机构负责人可通过视频、PPT演示(视频、PPT演示资料召开遴选会前提交评审组)等方式向评审组汇报展示本机构基本情况和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限时8分钟)并接受现场提问,评审组根据现场评估、查阅资料,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优化**的原则,对培训机构进行评定,提出建议名单。
(三)确定入围机构、公示。根据现场评定、实地评估及培训工作需求实际,所入围机构总分不能低于80分,****小组办公室审定确定拟入选培训机构名单,****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签订协议。公示期结束后,根据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最终入围的培****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十、竞争性遴选评审时间及地点
(一)评审时间:2022年12月23日9时00分;
(二)评审地点:****中心二楼。
十一、注意事项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训机构不得参加遴选:
(一)省人社厅、市人社局明确要求停止开展职业培训的;
(二)不能按时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
(三)遴选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的,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四)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代表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五)对存在转让、转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培训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制办假证等违法行为的;
(六)年审不合格的;
(七)有其他原因应当予以限制的。
欢迎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参与报名,若有不清楚事项请电话咨询。
咨询联系人:杨 洋 咨询电话:0851-****2161(手机187****8095)
监督电话:0851-****8167
附件:1.**县2023年至2025年公开遴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
2.**县2023年至2025年职业培训机构遴选资料目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附件:1.**县2023年公至2025年开遴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xlsx
2.**县2023年至2025年职业培训机构遴选资料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