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秋冬季和春耕前秸秆露天焚烧时有发生,2020年4月全省秸秆焚烧火点高达1900余个,导致全省PM2.5浓度同比上升10微克每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
有效减少秸秆露天焚烧。
三、整改措施
1.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市)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增加秸秆离田储运站建设,除保护性耕作试点项目外,提高秸秆离田率。2021年度,保护性耕作试点项目内秸秆全部还田(禁止焚烧),其余耕地秸秆全部离田,年底前完成,消除秸秆露天焚烧隐患。
2.严格落实三级网格值守制度,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及时发现和查处秸秆露天焚烧行为,运用好科技手段,实现火点防控高精度、高效率。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3.加大对秸秆离田不到位、收储不及时、露天焚烧管控不力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检查力度,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及综合利用责任。持续推进**市和**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建设项目,积极争取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4.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切实将管控政策宣贯到田间地头,营造禁烧舆论氛围。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制定《**市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加强秸秆离田储运站建设,2021年全市建设4个秸秆离田储运站,其中**县3个、**区1个。2021年,全市秸秆产生面积(玉米)186.56万亩,其中保护性耕作还田项目计划面积58万亩,需要秸秆离田面积128.56万亩,秸秆产生量78.4万吨。截至12月31日,除保护性耕作等还田项目外,其余秸秆全部离田,秸秆利用量71.16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77%以上。2019年利用率87.35%,2020年达到89.37%,2021年达到了90.77%。
2、2021年10月26日市**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秸秆焚烧管控工作的通知》,明确禁烧区域,对秋冬季和春耕前秸秆禁烧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巡查。2021年共立案315件,行政拘留240人,罚款63人,警告20人。
3、****政府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秸秆还田和离田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措施保障、加强督导考核。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负责指导服务、定期调度、督导考核,协调推进任务落实。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周调度制度,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离田工作。 持续推进**市和**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市、**县、**县已获得项目资金1515万,列入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重点县。加强督导调度,2021年11月2日开始,市农业农村部门对各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及还田离田工作进行每周调度,并填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周报表。
4、在农村乡间道路两边悬挂秸秆禁烧条幅,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秸秆禁烧工作。
通过认领任务、落实整改,**市秸秆露天焚烧整治工作得到明显提升,效果显著,有效降低了秸秆露天焚烧隐患。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0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397
邮寄地址:**市**区双园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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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