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独珠美丽乡村民居及风貌改造项目设计(工程名称)已由 ****委员会 以 忠发改审批﹝2022﹞3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忠州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50000平方米,改造面积约9000平方米,改建村口公共服务、江村议事厅、百业坊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其他包含:****广场、生态停车场、建筑周边庭院景观、改造渡口区、以及完善污水处理等基础配套附属设施等;梯田改造、农田生态治理、岸线生态修复以及环境生态治理配套设施等。
2.3 R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7424万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R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约309万
2.4 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室内装修(含精装修)设计、室外道路及附属工程(含室外环境、管网)设计、灯饰设计、污水处理工程等及相关配套工程的设计、强弱电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电梯工程(如有)设计及相关配套设计、节能设计、装配式设计(如有)、绿色建筑设计(如有)、二次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过程设计变更、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各项设计文件须满足:国家及地方对内容编制深度的规定;申报行政审批内容规定和审查要求;招标人审查要求,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综合协调各专业、各专项设计等。
2.5 设计服务期限: 45 日历天,其中:
R初步设计 20日历天;
R施工图设计 2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A、B资质:
A、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B、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 地址: | |
联系人: | 陶老师 | 联系人: | 陈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2****6666 | 联系电话: | 153****8000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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