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疏港高速梅山保税港区连接线工程爆破安全(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穿山疏港高速梅山保税港区连接线工程已由****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3]4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金由******公司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爆破安全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区柴桥街道、春晓镇。路线全长约9.82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断面采用整体式和分离式两类,其中28、30、32米宽整体式路基长4.5公里,14米宽分离式路基长3.7公里。分离式隧道一座,长1.4公里,宽16米。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隧道掘进、沿线路基土石方爆破全过程安全监理。
2.3招标标段数:1。
监理服务期:暂定21个月(从本工程第一个起爆日前15个工作日开始,至最后一炮爆破之日)。
监理费:约 1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部门核发的爆破工程安全作业中级证书及以上资格。
3.3其他资格后审强制性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附录5。
3.4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和其法定****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的投标和建设过程中,无受贿、行贿犯罪行为,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应在2015年 03 月 19 日16时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营业执照副本、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或投标时擅自变更申请函中已报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作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03日至2015年03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时间,下同),持**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交易中心(**市宁穿路1901****中心三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3月24日 09 时 30分 ,地点****交易中心(**市宁穿路1901****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站(www.****.cn)、《**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区长江路1166号A座1711室
邮编:315800
联系人:莫小国
电话:0574-****2745
传真:0574-****275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新大路1069-2号C座201室
邮编:315800
联系人:马建能
电话:0574-****2626
传真:0574-****8378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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