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我中心”)受****的委托,于2015年1月23日就****笔岗社区建设车辆出入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笔岗社区建设车辆出入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采购内容:****停车场汽车出入管理系统(合计6套)。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实施地点:****指定地点。
(三)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日期:2015年1月23日;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我中心网站。
七、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2015年2月13日。
(二)评审地点: **市**区天润路447****广场四楼评标室。
****委员会成员:廖恩红、曾全、彭力、罗旭光、朱金亮。
八、中标信息
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
(二)中标供应商地址:**市广从三路303号504房。
(三)中标金额:961,449.00元;中标服务费金额:11,537.00元。
中标供应商可在本中标公****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心账户上,提交已交纳中标服务费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账单原件。
中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正本、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已交纳本项目服务费发票复****中心,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供应商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59112025-0001
款项来源:****。
九、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6000 网址:http://www.IT-tender.****.cn/;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5:00时。
采购人联系人:朱金琼 联系电话:020****7193。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
换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