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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国土交告字〔2015〕6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上 下界限 | |||||||
| G(2015)9号 | **市柳东新区花岭片B-06-B地块 | 39987.57(59.98亩) | 工业(二类工业)用地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0.8 | 不大于55%且不小于45% |
| 工业建筑在-10米与+24米、配套办公及服务设施在-10米与+40米范围内 | 50年 | 790 | 790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宗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成本及公开交易前期费用等相关费用,不包含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该宗地块的竞买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和联合竞买申请。同时,竞买人必须****区管委会对竞买人拟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的审核意见。
若竞买人****公司,竞得土地后必****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的单位,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3月10日起****储备中心(******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4月1日,****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4月1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储备中心(******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挂牌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9时至2015年4月3日上午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772—****271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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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日相关公告
换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