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慈土资告〔2015〕8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位置
慈**Ⅰ201321#地块位于浒山街道,****基地、南****基地、西至孙塘南路、北至卢家漕路。
二、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总价及竞买保证金等如下:
地块编号 | 出让面积(M2)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规划性质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开发 程度 | 起始价 总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慈**Ⅰ201321#地块 | 1685 | ≤35 | 1.3-1.6 | 30 | 二类居住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外口公寓) | 70年 | 现状 | 711 | 140 |
注:出让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详细规划要求以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四、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挂牌******局****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六、本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4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交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
七、申请人可于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4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提交书面申请资格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申请资格材料、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7日下午4:00****银行到帐为准)。
******局****交易中心当场确认其竞买资格,对符合资格要求者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八、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4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对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实施监管。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慈**Ⅰ201321#地块用于外口公寓项目建设,开发建设必须符合慈党【2012】22号文件规定,只能办理一本房屋产权证和一本土地使用证。项目竣工后,不得向市场销售和发放土地分割证明及分割房产权证。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交纳退还保证金要求:竞买单位应****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以个人作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可以现金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帐时间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并凭**市公共**交管办备案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入土地财政专户。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在出让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人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付款期限:竞得人自挂牌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五)土地交付时间:自挂牌成交之日起三十五日内交付土地。
(六)动工及竣工时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竣工。
十、****银行账户
出让人:****
联系电话:0574-****9993
联系人:徐先生
报名受理电话:0574-****2301
联系人:邹女士
****中心地址:**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南二环东路与东三环南路交叉口东首,原水立方)
监督单位:****
监督电话:0574-****3517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支行
账 号:733********00034034
****
2015年3月4日
相关公告
换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