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
现有**市**区丰乐北路233-235号商铺租赁项目对外公开招租,具体信息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丰乐北路233-235号商铺;
(二)资产类型:店铺;
(三)占地面积:约83.04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83.04平方米;
(四)标的物经营用途:商业,须按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使用;
(五)标的物所在位置:**区丰乐北路233-235号;
(六)租赁年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租赁期);
(七)免租期:30天;
(八)租金:50元/平方米﹒月;
(九)合同押金:按三个月租金收取;
(十)递增情况:无;
(十一)资产交付方式:现状。
(十二)其他说明:
1.承租方可将租赁物作为办公、销售、服务用途使用。
2.****社区发展需要****商铺的,由出租方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商铺交还出租方,出租方免收三个月租金作补偿给承租后不作其他任何补偿;
3.租户必须清楚及了解《横沙**村改造拆迁补偿方案》方案中的一切补偿归出租方。凡参与横沙集体经济组织资产项目的村民,必须完成横沙**村改造签约工作。 竞投前法定代表人与竞投人需签订横沙**村《承诺书》,竞得者在中标后必须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完善消防设施。
二、租赁人条件
(一)意向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非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参加报名的意向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人;如果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代表必须是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负责人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人;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表必须是意向者本人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人。
(三)符合资产所有权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 凡参与横沙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交易项目的村民,必须完成横沙**村改造签约工作****社区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
三、联系方式:
请有意承租的****社区交易站联系
地点:**区丰乐北路223号之二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9732
网址:3z.****.cn
**市****社区交易站
2015年3月5日
换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