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08日 15:56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部新区棚户区改造用房配套设施续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南路22号501室
中标(成交)金额:56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县**部新区棚户区改造用房配套设施续建项目 | **县**部新区棚户区改造用房配套设施续建 | **县东部新区棚户区改造用房总建筑面积约8751.68平方米,占地面积约575平方米,主体结构为16层框剪结构,共计90套房。配套设施续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电梯、配电房、路面硬化、绿化、环卫、给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附属设施配套建设。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日内交付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志伟、金 波、黄昭源、王 珖、张锦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500(万元)-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最终的金额×0.7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3)招****银行帐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福宁支行 帐 号:350********10000033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投标人的资格性与符合性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鳌阳镇**街**商住城16号楼三层
联系方式:蔡先生 0593-****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蕉**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毛思琦 0593-****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思琦
电 话: 059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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