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惠政土[2022]183号),******局(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拍卖出让 2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竞买申请人须出具承诺书保证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三、竞得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2022拍-11#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者,****政府保留价。 2022拍-10#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项目建成后住宅部分销售平均控制价格为10447元/平方米(仅指毛坯房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45900万元。当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竞买人报价溢价率达到48.9%后,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采取“竞配建”方式确定土地竞得人,每次竞报竞配建居住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政府相关部门,竞报竞配建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08日18时55分30秒至2022年12月28日08时50分00秒到 ******局办公楼201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08日18时50分36秒至2022年12月28日08时50分00秒通过**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08时50分00秒(2022拍-10#)、2022年12月28日08时50分00秒(2022拍-11#);我局将在2022年12月28日09时00分00秒(2022拍-10#)、2022年12月28日09时00分00秒(2022拍-11#)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予以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现场交易活动在 ****交易中心(**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2楼)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具体用地范围、其他规划条件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惠自然资〔2022〕420号、惠自然资〔2022〕479号)。 (二)2022拍-10#****幼儿园1所,班级数不少于18个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三)2022拍-11#地块竞得人应自项目竣工备案之日起十年对上述商业业态的30%部分(不含地下商超)自持,不可分割销售,不可分割转让。自持年限期满后确需分割销售、分割转让,届时应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该地块应配建约3000平方米单元式住宅由**县惠泉片区****指挥部或惠****储备中心向竞得者回购,结算价4500元/平方米。 (四)建设期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整个项目建设。 (五)缴款期限:宗地出让成交后,竞得者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2022拍-10#、11#地块地价款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分三期缴清全部地价款,具体付款情况为:第一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交地价款50%、第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缴交地价款30%、第三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缴交地价款20%。
(六)本次出让地地价不包括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由竞得者负责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0日内缴清,耕地占用税、印花税、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补偿费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者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七)在竞得者缴清全额土地成交价款后10天内由惠****储备中心按现状净地条件交地。 (八)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人应自行现场踏勘拍卖地块。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九)宗地竞得者必须在**县设立****公司****公司中的股份不得低于51%,已在**县设立的除外)并承诺本宗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均在**县交纳。 (十)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宗地竞得时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可抵作宗地成交价款。 (十一)2022拍-10#地块商品住房及商业店面的业主****、****小学。竞得人应按商品住房为住宅计容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商业店面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300元/平方米的标准捐赠教育基金。
八、****银行帐户 : 联系人:陈先生 邱先生 联系电话:0595-****8893 联系地址:******局办公楼201室
****银行账户 惠****储备中心 | 中信银行****支行 | 734********00002711 | 惠****储备中心 | **银行**支行 | 157********0000853 | 惠****储备中心 | 建设银行**支行 | 350********050002514 | 惠****储备中心 | 中国银行**支行 | 432****79501 | 惠****储备中心 | **银行**支行 | 000********86012 | 惠****储备中心 | 工商银行**支行 | 140********22049220 | 惠****储备中心 | ****银行 | 100********0010001 | 惠****储备中心 | ****联社营业部 | 907********100****0617 | 惠****储备中心 | ****银行**县支行 | 907********100****4977 | 惠****储备中心 | 民生银行**支行 | 230********00054 | 惠****储备中心 | 招商银行**支行 | 595********0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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