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办公室 ****办公室印发深入推进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光委办发〔2022〕2号),围绕“3+4+5”重点产业集群、“五个一”特色产业需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科技创新、乡村**中的生力军作用,提高科技特派员服务成效,结合“****技术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经济社会运行和绿色高质****管理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南科〔2022〕41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经费额度
1、乡****工作站建设项目,申请经费3万元。
2、典型利益共同体项目,申请经费3万元。
3、市、县级科技特派员****基地)建设项目,申请经费10万元。
4、“科特贷”贴息补助,按“科特贷”年利息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单个企业“科特贷”年利息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科特贷”年利息超过5万元的按5万元贴息补助。
5、**省中科院STS 计划配套项目:省科技厅立项项目,按省科技厅资助资金的1:1给予县级配套资助。
6、2021年以来申请并通过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未列入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的项目,申请经费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各乡(镇)****工作站,必须符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工作站、示范基地建设六有标准的通知》(南科特办〔2019〕2号)的要求。
2、典型利益共同体项目:2020年以来选任的省、市级、县级各级科技特派员与派驻服务单位建立的典型利益共同体,开展的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示范的项目。
3、被列入市、县级科技特派员****基地)的建设单位,并完成改造提升的****基地)开展的项目。
4、对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公司、**社、家庭农场)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即“科特贷”贴息补助。
5、**省中科院STS 计划配套项目:指获得省科技厅“**省中科院STS 计划”立项项目。
6、省科技特派员后补助落选项目:指2021年以来申请并通过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落选的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的项目。已列入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7、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未到期。
8、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申请项目均需提交《2022年**县科技特派员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按以下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1、****工作站建设项目。乡****工作站成立文件、六有标准照片、开展科技及业务培训资料;《2022年度经济社会运行和绿色高质****管理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方案》完成考核指标证明材料。
2、典型利益共同体项目。建立典型利益共同体、开展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情况、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证明材料。
3、现场教学点(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情况、简介、解说词、解说员、建设影像资料。
4、“科特贷”贴息补助:提供金融机构贷款、利息凭证。
5、**省中科院STS 计划配套项目:提供省科技厅立项文件。
6、省科技特派员后补助落选项目:提交《**省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由申报单位按“申报材料要求”提供项目申请书与相关附件佐证材料,签字、盖章并装订成册,提交推荐单位审核。
(二)各推荐部门对本辖区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调研核实后,填写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附件2),同时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科技局科特派办。
(二)申请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14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咨询方式:****科特办;联系电话:****989;电子信箱:****@126.com。
附件:
1、《2022年**县科技特派员项目申请表》
2、**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格式)
****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