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经上级批准,我校拟对达到报废标准的14辆汽车进行报废处置(项目编号:****),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需为**市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2.投标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包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质等材料或相关证书。
二、报废车辆清单:
序号 | 资产名称 | 型号 | 数量 | 购买日期 | 备注 |
1 | 别克实训汽车(教学专用) | 别克凯越 | 1 | 2009-03-03 | 实训、教学车辆, 存在部分配件缺失, 以现场查勘为准. |
2 | 别克实训汽车(教学专用) | 别克凯越 | 1 | 2009-03-03 | |
3 | 奇瑞教学用实验车 | QQ613 AN | 1 | 2010-05-17 | |
4 | 奇瑞教学用实验车 | V520 | 1 | 2010-05-17 | |
5 | 奇瑞教学用实验车 | 旗云车架 | 1 | 2010-05-17 | |
6 | 实训用别克君威汽车 | 君威 | 1 | 2013-11-15 | |
7 | 实训用叉车 | TCM | 1 | 2010-02-20 | |
8 | 奇瑞教练车 | 奇瑞旗云2 | 1 | 2015-7-27 | 驾培车 |
9 | 奇瑞教练车 | 奇瑞旗云2 | 1 | 2015-7-27 | 驾培车 |
10 | 奇瑞教练车 | 奇瑞旗云2 | 1 | 2015-7-27 | 驾培车 |
11 | 奇瑞教练车 | 奇瑞旗云2 | 1 | 2015-7-27 | 驾培车 |
12 | 奇瑞教练车 | 奇瑞旗云2 | 1 | 2015-7-27 | 驾培车 |
13 | 奇瑞教练车 | 奇瑞旗云2 | 1 | 2015-7-27 | 驾培车 |
14 | 奇瑞教练车 | 奇瑞旗云2 | 1 | 2015-7-27 | 驾培车 |
三、处置工作要求
1.受让方需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办理汽车报废事项。受让方如因处置不当造成的相关责任应由最终中选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受让方须在成交后3日内将中标款以转账形式汇入我校对公账户,在转让方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下,按期完成处置标的全部拉运及现场清理工作(包括拉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经转让方检查验收,没有损坏其它资产或造成损失的,将如数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受让方将扣减履约保证金,不足时,受让方还应当补交。
3.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处置标的清运所需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全部拖车及相关费用。报废车辆转运过程中,不得上路行驶,转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受让方负责。
4.受让方及其拉运人员应遵守招标方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私自进入非处置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非处置标的,不得转让标的。
5.报废处置资产由受让方自行清运,期间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按照招标方要求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报废处置等相关规定进行清运,妥善处理处置标的(含其中可能无回收价值的部分)及现场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如因处置不当造成责任应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6.处置标的以实物现状移交,转让方不保证处置标的质量标准。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处置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处置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处置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处置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中标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处置标的状况、处置标的存在瑕疵或现场勘察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履约保证金或拒付成交价款。
7.意向受让方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转让方缴纳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的保证金(转对公账户),最终受让方未按本公告要求执行或擅自放弃成交资格的,将不退还保证金。待受让方按照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并得到转让方认可,于3个工作日内将2000.00元保证金无息退还。
四、报价规范
1.报价方式:在符合条件前提下,以提出最高报价的回收机构作为成交单位。回收机构报价即为成交价,如出现多家报价相同且最高,则针对报价最高的再次或多次报价,直至决出唯一最高价。
2.回收机构如对本转让公告报价,即不可撤回。
3.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本批次处置车辆设拦标价为8480.00元,如报价低于拦标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支付方式
确定中标后需转账到****对公账户。
(单位名称:**** 纳锐人识别号:123********004324N
地址:双凤工业区凤霞路15号 开户行:交行****支行
账号:341********8170005388
六、编制报价文件要求及须知
1.被询价回收机构可以就回收服务做出书面承诺,可以规范完成所有报废手续。
2.被询价回收机构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满足条件的企业,如有意参与,请于2022年12月22 日上午10:30之前密封报价****开发区****总务处(明德楼一楼),过期不候。
现场勘查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2日上午10:00之前
4. 意向受让方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我校总务处联系。
5.特别提示:因疫情防控需要,现场查勘需提前联系校方,查验**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如有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谢绝查勘。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1-****8280、137****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