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11打风坳2号、3号隧道改造工程
答疑补遗书
一、答疑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本项目质疑回复如下:
问1:1.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2600万元,业绩金额要求1900万元。业绩金额要求明显过高,是故意排斥潜在投标人吗
2. 爆破员:不少于 1 人,具******部颁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请问爆破员证******部监制,省市**局签发,是否满足要求
答: 1.详见补遗。
2.满足。
问2:一、P63页附件 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投标文件存在本一览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P66页其他 A-31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委员会作否决投标.请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具体指哪些条款是不是太不严谨了,与前面63页的内容是否前后矛盾重重是否为业主评委2人的宰杀大权埋下了地雷
二、把前几年已经开标且准备动工的2#隧道拿来与3#隧道合并开标,从而提高业绩门坎是否合法合规
答: 一、详见补遗。
二、2017年招标的G211打风坳2号隧道,在签订合同后,因与石黔高速公路施工存在干扰,因此G211打风坳2号隧道停止施工并与施工单位协商并解除了施工合同协议书,故不存在将准备动工的项目再次开标的情况。
问3:招标文件要求爆破员不少于1人,请问,本项目还可以放炮吗业绩要求“隧道工程(需体现隧道改建或改造或病害整治)”,请问**隧道还不行吗若建设项目中包含隧道工程,满足要求吗为什么不满足
答:1.本项目的改造内容包含洞身开挖,施工图中的施工工艺为爆破。
2.本项目为原有公路隧道改造工程,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原有的支护结构拆除后,在确保其中一侧稳定不会发生坍塌的情况下,对既有隧道向上、向另一侧扩挖,施工工艺与**隧道存在较大差异,且存在车辆通行的风险,对安全措施要求更高,要求潜在的投标人有隧道改造等类似施工经验、具备相应的施工业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因此**隧道不满足业绩要求。若建设项目中包含隧道工程,不满足要求,本项目为独立公路隧道改造工程,业绩要求是根据项目特性设置的。
二、补遗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国道G211打风坳2号、3号隧道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中将原内容:“合同金额:1900万元及以上”修改为:“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将原内容:“A-31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A-31招投标法、招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2864.00 元 ,其中安全生产费 262999.00元 。
4、现将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限价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石柱县)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开标前的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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