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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县前西街118号部分房产(地上一层部分及二层部分)3672㎡房屋招租 |
| 产权单位 | 无****公司、无****公司 |
| 招租房地产情况 | 房屋坐落地址 | 县前西街118号 | 房屋面积 | 3672.0000平方米 |
| 房产证号 | 锡房权证北塘字第WX****089895号、锡房权证北塘字第WX****089896号 | 房屋用途 | 商业 |
| 土地证号 | | 土地性质 | 划拨 |
| 招租用途 | 商业 | 招租面积 | 3672.0000平方米 |
| 招租底价(万元/每年) | 73.42 | 招租期限(年) | 8 |
| 承租条件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交易所有限公司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18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可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申请原额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承租人承租期间须缴纳履约保证金(2个月的租金),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如未发生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可按原额无息退还,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4、租赁期间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网络通讯费等)由承租人承担。 5、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物的原始建筑结构。涉及消防改造的,承租人应当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其它改造投入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并取得相关许可证之后方可实施。 6、承租期满后,招租标的物内可移动物品归承租人所有,不可移动物品归产权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 7、目前该出租资产消防设施设备已不符合消防标准,故承租人需对该出租资产进行消防投入改造,待消防验收完成后,方可正常经营。 8、本次招租交易服务费由承租人承担。 9、承租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标的房屋对外转租。 10、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11、其它条件按《房屋租赁合同》执行。 |
| 其他说明 | 1、以招租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招租,如意向承租人参与报名,则表明其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招租标的物的全部现状,符合意向承租人的租赁要求,出租方按现状交付租赁标的物。 2、本次招租是以地上一层部分及地上二层部分整体出租,不可分租。 3、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4、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承租人。 5、如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交易服务费收****物价局文件执行。 |
| 公告期限 | 起始日期 | 2022/12/14 | 截止日期 | 2022/12/27 |
| 产权单位联系人 | 赵飞宇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桂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0-****2806 | 联系电话 | 0510-****9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