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预算项目评估评审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现决定对该 评估评审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
2.2项 目 编 号 :****;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2.4服务主要内容和范围:1、**枧坝法庭主体工程、附属工程以及郑场示范法庭建设工程;2、**九仓、喜头法庭;3、****法院****中心、附属及绿化建设工程;4、****中心、干部交流楼、****中心及市档案馆群团组织办公区的物业服务管理、机关食堂保障服务、办公区及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中心园林绿化公共卫生保洁等服务;5、****文化宫场馆正常运转;6、市科技馆日常运行维护;7、****文化馆日常运行维护;8、****剧院日常运行维护;9、****图书馆日常运行维护;10、****旅游局运行维护;11、****社保局运行维护;12、**市城乡规划展览馆片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3、遵****交易中心项目(一期)等共计13个项目评估评审。
2.5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评估评审完成并出具完整报告,移交全部资料至业主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1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公司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份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5)提供2022年01月份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6****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n****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时间为:购买标书当日起至开标前一天内任意时间)(复印件加盖鲜章);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 特殊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
4.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如您单位对本项目感兴趣并具备规定条件,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请于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1日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在****(**市**区人民路国投大厦7楼24号)持委托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在****(**市**区人民路国投大厦7楼24号)。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1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在****(**市**区人民路国投大厦7楼24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6.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含电子档)。
7.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10时00分,地点****(**市**区人民路国投大厦7楼24号)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新蒲新区 | 地址: | **市**区人民路国投大厦7楼24号 |
邮编: | 邮编: | 563000 | |
联系人: | 范(女士) | 联系人: | 饶(先生) |
电话: | 0851-****5365 | 电话: | 182****4470 |
公告日期: | 2022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