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内镜显示系统、多功能清创机、高流量呼吸湿化仪、空气净化灭菌站设备采购项目(04包)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一、项目编号: ****
二、二、项目名称: ****鼻内镜显示系统、多功能清创机、高流量呼吸湿化仪、空气净化灭菌站设备采购项目
三、第4包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 ****
2.供应商地址:****园区楚江大道9号
3.中标金额:86.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第4包空气净化灭菌站 品牌:详见公告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公告附件 数量:详见公告附件 单价:详见公告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单亚(组长)、李万和、陈敬华、徐辉、高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55%,第3包代理费收费金额:783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5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第4包:空气净化灭菌站2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第4包90万元,最高限价:第4包90万元。
5.采购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1日
6.开标日期:2022年12月13日9点00分
7.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获奖:无
11.项目负责人:无
12. 综合评标法得分:第4包:86.67分。
13.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胜利中路38号
联系方式:许女士 0552-****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9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茜茜、程星
电 话:0551-****9360、188****3206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投标响应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公告单位:****
2022年12月14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5分0秒
- 在线提交办理意见:提交办理时间:2022-12-14 15:04
- 在线审核办理意见:通过办理时间:2022-12-14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