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城乡环境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
**县城乡环境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
**县城乡环境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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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县城乡环境综合提升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2.项目规模: 给排水管网、供热管网、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电力、停车场、道路标识牌、微景观改造、步道、配电室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001
标段(包)名称: **县城乡环境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
招标范围: 绿化景观面积共计46276****农业局****中心旁)游园绿化面积25201平方米、园路及景观面积9624平方米,**检查站西入口绿化面积4487平方米,沙枣林两侧南入口景观绿化3844平方米,县委大院院内、**局院内、园区绿化面积3120平方米)。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套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材 料、竣工验收及保修责任和义务,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养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资质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设计资质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并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5、其他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其他相关人员登录**工程建设云(http//jsy.****.cn/dataservice/index)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人员;6、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4日到 2023年01月03日
2.获取方式:**地区公共**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1月04日 10:30
2.递交方法:**地区公共**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4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地区公共**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地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交易中心,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8-****298。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地区**县**镇托克来依斯坦村7组19号 | 地 址:****地区**市库木代****社区克孜都维路明升国际一期B座7楼709 |
联 系 人:张晓花 | 联 系 人:杨帆 |
电 话:181****8906 | 电 话:159****0506 |
电子邮件:****@qq.com | 电子邮件:****@qq.com |
2022年12月1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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