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樵园西路(剑湖至规划四路段****文化中心山门厅下沉车道附属侧墙工程第01号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本01号补充通知是对【樵园西路(剑湖至规划四路段****文化中心山门厅下沉车道附属侧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共同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作用。
1、因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单位较多,现对招标文件的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由原来的【**市******交易所开标2室】修改为【佛****人民政府228会议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不变。
2、部分投标单位咨询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到场开标及社保问题,现对该问题作出澄清:
(1)投标单位可以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到场参加开标。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本项目的开标会议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材料;若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出席本项目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都必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本项目的开标会议,编制资格审查资料时则无须提供招标文件第119页的“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若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出席本项目开标会议的,编制资格审查资料时除了提供招标文件119页的“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招标文件118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的原件中还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答疑: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社保证明,我司法定代表人年龄已到62岁,国家社保局已经不受理60岁以上的人员参保,请问,我司法定代表人是否还须要提供社保证明
答:经与招标单位沟通协商,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并且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单位可以提供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退休证或出具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声明,格式自拟,须提交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退休证或声明附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与本通知有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单位:****
业主单位:**市**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备案单位:**市**区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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