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南洋国际机场驱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南洋国际机场驱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洋国际机场驱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二次)。
2、招标单位:****。
3、项目地点:**南洋国际机场内。
4、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南洋国际机场驱鸟设备的采购、供应、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标的额约20万元。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供应、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并交付验收。
6、质量要求:
①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②质保期:2年。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承诺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前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驱鸟设备销售项目的业绩。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银行****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
开户行及账号:农行****支行104********013286
注:投标保证金本票或汇票须与投标文件寄送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方可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或撤销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日休息)到****(地址:**市**区范公中路89****广场**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2020 153****1706)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人也可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微信:153****1706(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投标人在报名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官网
(http://www.****.com/)、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com)上发布。
十、特别提醒
1、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企业资质、人员资质应满足防疫相关资格或资质要求。企业信誉良好,在疫情防控方面无重大过失,具备疫情防控管理能力。企业与员工规范建立劳动关系,员工经过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身体健康,具备卫生防疫常识和基本素质,员工在疫情防控方面无重大过失。中标后按要求提供企业资质、人员资质、防疫管理等管理相关文件,须与机场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和疫情防控承诺书,定期接受机场相关单位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履行自身相应的疫情防控责任,存在重要缺陷的,予以中止履行或解除合同。投标人中标后如未能按要求提供企业资质、人员资质、防疫管理等管理相关文件或提供的相关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一、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
地 址:杨先生
联系人:**南洋国际机场内
电 话:176****96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范公路89****广场**北幢17层1717室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515-****2121 139****6170
一、****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洋国际机场驱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二次)。
2、招标单位:****。
3、项目地点:**南洋国际机场内。
4、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南洋国际机场驱鸟设备的采购、供应、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标的额约20万元。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供应、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并交付验收。
6、质量要求:
①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②质保期:2年。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承诺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前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驱鸟设备销售项目的业绩。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银行****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
开户行及账号:农行****支行104********013286
注:投标保证金本票或汇票须与投标文件寄送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方可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或撤销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日休息)到****(地址:**市**区范公中路89****广场**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2020 153****1706)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人也可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微信:153****1706(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投标人在报名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官网
(http://www.****.com/)、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com)上发布。
十、特别提醒
1、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企业资质、人员资质应满足防疫相关资格或资质要求。企业信誉良好,在疫情防控方面无重大过失,具备疫情防控管理能力。企业与员工规范建立劳动关系,员工经过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身体健康,具备卫生防疫常识和基本素质,员工在疫情防控方面无重大过失。中标后按要求提供企业资质、人员资质、防疫管理等管理相关文件,须与机场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和疫情防控承诺书,定期接受机场相关单位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履行自身相应的疫情防控责任,存在重要缺陷的,予以中止履行或解除合同。投标人中标后如未能按要求提供企业资质、人员资质、防疫管理等管理相关文件或提供的相关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一、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
地 址:杨先生
联系人:**南洋国际机场内
电 话:176****96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范公路89****广场**北幢17层1717室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515-****2121 139****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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