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0504G221128001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县城南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更正公告(一)
******省**市杜尔伯特县城南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更正公告(一)
更正公告(一)
一、更正公告: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更正为:
投标保证金金额:14 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电汇、转账、电子保函。
(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交易中心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交纳(必须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因银行转账到账时间可能存在延迟,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到**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查看保证金页面”页面,按照页面展示的该标段的户名、开户行、子账号进行保证金交纳。
(二)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进入“**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水利工程”中,在“业务查询”页面中进入“保函申请/查询”,通过“**市公共**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保函文本按《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 号)要求执行,本项目仅接受独立保函,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保函,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三)本项目要求,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不少于 90 日。
注:请投标单位掌握好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地址:**县
招标人联系人:于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459-****123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地址: **省**市高新区外包园A3楼2单元502室
代理联系人: 韩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 045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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